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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部门联合印发通知 开展第二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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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
2024年03月19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11部门联合印发通知 开展第二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

    ■ 本报记者 皮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民政部等11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第二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

    通知指出,要按照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部署要求,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以信息化驱动农业农村现代化为主线,探索形成数字乡村可持续发展模式,不断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通知要求,要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建立健全跨部门协调机制和跨层级联动机制,做好数字乡村建设整体规划设计,整合用好相关支持政策和现有资源,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政策落实。要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培育数字乡村发展良好生态,以信息流带动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探索形成社会多元共建新局面。

    通知明确,到2026年年底,试点地区数字乡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乡村信息化发展基础更加夯实,城乡“数字鸿沟”加快弥合,涉农数据资源实现共享互通,乡村数字化应用场景持续涌现,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作用凸显,乡村振兴内生动力不断增强。通过开展第二批试点,探索不同区域条件下数字乡村发展路径和方法,打造一批有特色、有亮点的发展样板,挖掘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通知提出,试点工作以市或县为单位、按照不同试点类型方向分类开展。

    一是领域特色型,包括智慧农业、乡村数字富民产业、乡村数字治理、乡村数字文化、乡村数字惠民服务、智慧美丽乡村六个方向。通知要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运用数字技术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创新塑造乡村绿色生活。

    二是区域综合型,分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四个片区开展综合性试点。试点地区立足区位特点、资源禀赋、经济水平等基础条件,从智慧农业、乡村数字富民产业、乡村数字治理、乡村数字文化、乡村数字惠民服务、智慧美丽乡村等领域中,选择至少三个作为试点主攻方向,探索具有区域特色的路径模式。

    三是机制共建型,包括城乡融合发展、东西部协作两个方向。城乡融合发展方向,以县域为基本单元,以畅通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为关键,统筹推进智慧城市与数字乡村建设,推动城乡数字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数据资源整合共享、产业生态相互促进、数字治理一体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有效释放数字化发展红利、弥合城乡“数字鸿沟”。东西部协作方向,围绕数字乡村建设重点领域,探索东西部以信息流带动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物资流的协作模式,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助力区域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