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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皮磊 近日,海南省民政厅发布《“公益海南”海南省首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旨在通过竞赛和支持机制,激发公众公益创新意识,发掘、培育创新性、示范型的公益服务项目,解决社会问题,提升社会福祉,为社会组织提供展示平台,助力其获得资金、资源等支持,打造一批海南本土品牌公益项目和社会组织。 据了解,此次大赛主题为“点亮公益之光,共建美好海南”,申报主体为在海南省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此次申报的项目分类主要包括为老服务类、关爱儿童类、救助帮困类、乡村振兴类以及其他创新性项目。 在资金支持方面,大赛共安排种子资金9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预算65万元,中央福彩公益金25万元,计划支持18个左右优胜的公益项目落地,最终支持的项目数量以实际申报情况为准,申报总金额不超过种子资金总额。 此外,省级财政共安排240万元用于支持各市县开展公益创投,其中,海口50万元、三亚50万元、琼海35万元、陵水35万元、文昌35万元、保亭35万元。各市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支持的项目数量。 为确保此次公益创投大赛顺利进行,《实施方案》提出了四项保障措施。 一是省市联动,打造品牌。《实施方案》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公益创投大赛的重要意义,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发动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积极参加大赛。有关市县民政局要与省民政厅联动开展公益创投。 二是链接资源,放大溢出效应。要坚持以开展公益创投大赛为抓手,用项目撬动社会化公益资源,充分发挥好公益创投大赛的“杠杆效应”。鼓励积极链接企业、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充实项目资金、扩大项目实施规模,探索形成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的多元公益新路径。各级民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公益项目的扶持和培育,依照相关规定择优推荐有创新性、专业性、示范性和具有社会意义的公益项目进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要通过公益创投大赛,充分激发社会组织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发挥好社会组织统筹各方资源的优势,形成公益合力。 三是突出创新,注重长效。申报的项目要在实施理念、运作模式、参与方式上突出创新,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潜力和复制推广价值,使项目实施真正成为群众认可、群众受益的惠民工程。 四是加强指导,强化监督。要为申报主体的实施团队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督促申报主体按照资助协议要求实施创投项目,及时报送项目实施情况。参加公益创投大赛的社会组织如出现提供虚假资料或采取不正当手段,以及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现侵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追责,并对获选的资助资金进行追缴,同时在相关媒体进行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