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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沪深北三大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可持续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意见稿》)明确提出披露主体要发布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这标志着ESG跨越式发展迈出了重要一步。 澳洲会计师公会华东和华中区委员会委员、卓佳集团大中华区首席执行官张海亮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尽管此次《意见稿》只是作为征求意见稿,但预计生效日期和执行范围不会有较大变化。“我们预测,一旦《意见稿》最终确定并正式实施,那意味着从2025年开始,上市公司将需要严格执行ESG相关披露要求。” 强制与自愿结合 安永大中华区可持续发展服务主管合伙人唐嘉欣表示,《意见稿》立足我国国情和资本市场实际情况,借鉴了境内外ESG信息披露准则、上市公司披露经验和最佳实践,同时又体现了中国特色,这反映出我国在可持续发展领域的价值观。 近年来,得益于监管部门对可持续发展的大力推动,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意识也在逐渐提升。统计显示,目前除创业板指数样本公司外,沪深两地的上市公司2022年度可持续发展/ESG/CSR报告的发布率达到90%左右,较之前有明显提高。 张海亮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从政策制定和实施进度来看,沪深北三大交易所发布的《意见稿》是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从自愿向强制的一个重要转变,这为市场释放出了明确的政策信号。 据了解,在《意见稿》未发布之前,A股上市公司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通常会参考港交所的报告,目前港交所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均需披露年度ESG报告,和港交所不同的是,《意见稿》主要采取强制披露与自愿披露相结合方式。 对比来看,港交所对环境及社会维度的12个议题遵循“不遵守就解释”原则,即发行人可在提供经过审慎考虑的理由及解释前提下,选择不按照指引要求披露相关议题。 而《意见稿》则按照强制披露、引导披露和鼓励披露的层级对不同议题设置差异化披露要求,其中对于涉密信息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按照指引个别条款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可在充分说明原因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披露内容或者采取替代措施。 对此,一位资本市场人士认为,当前市场接受程度是影响ESG强制披露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境外市场中ESG披露已经成为上市公司的标配,相比之下,中国内地的ESG披露还有待发展,市场和投资者对ESG的接受程度也有待提高。“整体来看,中国内地上市公司ESG距离强制披露还有一段路要走。” 高质量信息披露要求 基于此,《意见稿》也充分考虑A股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治理、管理和披露现状,并设置过渡期安排和缓释措施,从而给予上市公司充裕的时间做好能力建设和实施准备。 张海亮解释,从时间表看,2024年三大交易所发布《意见稿》,要求上市公司在2026年4月30日前发布2025年度的《可持续发展报告》,这样的安排为上市公司提供了比较充足的准备时间。 按照《意见稿》要求,纳入深证100指数、创业板指数、上证180指数和科创50指数的样本公司,以及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都将被纳入强制披露范围。 对于这些公司的披露经验,张海亮表示,上述大多数公司已经有披露ESG报告的相关实践,因此不会过多增加上市公司的负担与额外披露成本。“我认为,2025年这个节点的设立比较合理。” 值得注意的是,参考港交所的ESG披露实践经验,《意见稿》在落地实施过程中也可能会遇到一些难题。比如,《意见稿》作为试行版本,未来可能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标准和定义,从而确保与国际接轨并符合中国内地的实际情况。 此外,对于一些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来说,也需要时间来适应这一新的披露要求,特别是对于之前未进行ESG披露的上市公司,可能需要投入更多的资源和时间建立相关的管理体系和报告流程。 基于这些难题,张海亮建议,针对上市公司在ESG信息披露方面的需求,监管机构可以组织相关的培训和指导活动,帮助上市公司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意见稿》要求。 同时,监管机构也应加强对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的监管和执行力度,对于违反相关要求的上市公司应及时进行处罚和公示,以维护市场的公平和透明。 在唐嘉欣看来,本次《意见稿》是国内可持续发展监管领域里程碑式的一个标志,对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要求来说,也将从数量趋向质量,从定性趋向定量,从披露趋向治理,这将为高质量的信息披露营造良好的环境。 (据《中国经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