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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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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三部门联合发文进一步加强全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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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
2024年02月06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民政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 本报记者 皮磊

    为  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12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有利于引领和带动整个养老从业人员队伍素质的提升,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推动新时代新征程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意见》要求,到2025年,以养老服务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规模进一步壮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人才对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到2035年,支持养老服务人才发展的政策环境、行业环境、社会环境持续改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机制更加成熟定型。

    在拓宽养老服务人才来源渠道方面,《意见》提出,引导人才到养老服务领域就业创业,支持多渠道引进社会工作、康复服务、老年营养、心理咨询等方面专业技术人才及经营管理人才,提升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综合能力和技术水平;支持跨行业跨领域人才流动,广泛培养服务于老年人生活照料、健康维护、精神慰藉、法律援助、休闲娱乐等方面的志愿者队伍,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积极参与,把老有所为和老有所养相结合,为增加养老服务人才资源提供有益补充。

    在提升养老服务人才素质能力方面,《意见》提出,加强专业教育培养,大力发展养老服务职业教育,结合行业发展需求,支持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护理、养老服务与管理、康复、老年营养、老年社会工作、老年用品研发制造等相关专业;强化技术技能培训,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重点对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老年社会工作者等进行培训。

    在健全养老服务人才评价机制方面,《意见》提出,拓宽职业发展通道,根据行业发展需要,推进养老服务职业体系建设,加强新职业开发和新工种设置,同步制(修)订相关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为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提供基本依据;推进职业水平评价,支持养老服务机构积极吸纳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鼓励现有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积极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评价和学历教育,鼓励在养老服务机构工作的老年社会工作者积极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并取得职业资格,更好发挥高层次人才示范带动作用。

    《意见》明确,重视养老服务人才使用管理。一是优化岗位配置,根据需要设置医疗、康复、社会工作、营养、心理咨询等专业技术岗位,配备具有相应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二是健全人才使用机制,鼓励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内设专业社会工作科室、设置专门岗位或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乡镇(街道)社工站合作等方式,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老年人提供心理疏导、社会融入、资源链接等服务;三是加强人才规范管理,发挥养老服务领域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制定行业职业道德准则,规范职业行为,积极协调解决养老服务纠纷。

    《意见》要求,完善养老服务人才保障激励措施。一是提高薪酬保障水平,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薪酬分配制度,切实提高养老服务人才薪酬待遇;二是加大褒扬激励力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养老服务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活动,表彰对象向基层养老服务机构和一线员工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