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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已建成乡镇(街道)慈善分会1506个,基本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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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
2024年01月09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集善沙龙:推动助残基金会在阳光下运行

    ■ 本报记者 王勇

    为进一步提升公益慈善活动的透明度,保障公益慈善事业在阳光下运行,2023年下半年,民政部开始实施“阳光慈善”工程。民政部办公厅印发《“阳光慈善”工程实施方案》后,各地民政部门按照要求并结合实际开始实施,并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

    知法懂法才能守法。为真正落实《慈善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2023年12月以来,各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慈善政策法规培训。

    除民政部门组织的培训之外,枢纽型社会组织也积极行动起来。近日,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举办的第一期集善沙龙,就以“阳光慈善与基金会透明度建设”为主题,邀请基金会、行业组织、公益媒体等方面的专家,对“阳光慈善”工程进行解读,围绕慈善组织如何做好信息公开进行了深入探讨。

    除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工作人员外,全国各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工作人员也通过线上直播参加了此次沙龙。“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作为枢纽组织,有责任组织大家多培训多交流。希望这种培训交流对工作有更实际的帮助,让我们把公益事业做得越来越好,为残疾人提供更多实实在在的服务。”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理事长龙墨表示。

    信息公开水平有待提高

    随着《慈善法》等法律法规的落实,整体上看,我国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水平和能力有了明显提高。但与此同时,部分慈善组织还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充分等问题,信息公开效果与社会公众的期待相比有一定的差距。

    《慈善法》执法检查报告明确指出,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存在不及时、不完整、有纰漏等问题。在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以下统称“慈善中国”平台)上,很多慈善组织并未按要求公布机构章程、成员、年报、等级评估等信息。同时,慈善组织公信力有待提升,慈善组织捐赠能量停滞不前,慈善组织公信力偏弱是主要因素之一。

    基金会中心网中基透明指数FTI项目负责人路娟在集善沙龙上发布的数据显示,中基透明指数FTI2023的初评结果显示,截至2023年12月25日,2022年1月1日(不含)前,全国登记注册的基金会共有8613家,其中符合FTI2023观测条件的基金会共有2569家,观测比例为29.83%。FTI2023初评平均分为61.19分,平均分较去年提升了2.09分,但离100分的满分还有很远的距离。

    从自查自纠到专项检查

    如何才能提高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水平,让慈善事业真真正正在阳光下运行?“阳光慈善”工程要求慈善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自检自查,同时还明确提出要进行专项检查。

    政策法规学习,要求重点学习《慈善法》以及《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慈善信托管理办法》等与慈善信息公开有关的政策法规。

    自查自纠方面,要求切实加强内部治理,严格按照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对照专项检查重点内容开展自检自查,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专项检查方面,慈善组织检查的重点包括基本信息情况、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公开情况,公开募捐活动公开情况、慈善项目公开情况、重大资产变动及投资、重大交换交易及资金往来、关联交易行为等公开情况等。

    按照《慈善法》的规定,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慈善组织,民政部门可以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止活动并进行整改。

    “所以,实施专项检查,是民政部门作为慈善事业主管部门履行职责,开展民政执法的重要体现。”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助理秘书长常达表示。

    除此之外,相关法律法规还鼓励社会公众和各类媒体对慈善进行监督。“随着慈善事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其中,成为利益相关方,自然就会关注慈善组织、关注慈善项目。不是慈善组织不做信息公开、不传播就没人关注。已经不可能了,时代变了。”一位参加集善沙龙的媒体嘉宾表示。

    “当下提‘阳光慈善’工程意义非常重大,尤其是接下来慈善组织要高质量发展,而且还要和公众互动,我觉得大家要赶紧补一补课,避免再继续裸奔。”基金会中心网秘书长吕全斌强调。

    “一个慈善组织出问题,很多人会认为整个慈善行业不干净。信息公开工作不仅仅是一个基金会的工作,而是整个行业都要做好。所以我觉得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举办这样的活动,辐射整个系统,尤其值得肯定和赞赏。”吕全斌表示。

    信息公开常态化

    对于基金会来说,如何才能落实好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水平?

    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副秘书长马天昊表示,慈善组织更多是要做好日常工作,做好信息公开和治理,把制度和规则要求落实到日常的工作当中,要重点关注以下三点:

    一是工作量的问题。公开募捐、慈善项目比较多的慈善组织,要做到及时披露,工作量会很大,而负责信息公开的人员不会很多,需要引起重视。

    二是披露信息的一致性问题。需要建立系统思维,不同的制度文件中对同一个概念要有统一的认知。最终呈现出来的是公开的信息,但背后需要多个制度的互洽。

    三是信息边界界定的问题。法律法规没有具体规定的信息公开内容,慈善组织需要结合机构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披露准则。

    吕全斌表示,慈善组织可以通过参与FTI评分来提高信息公开的水平,“FTI不是对结果的盖章、定论,它是一件工具、一面镜子,希望大家用这件工具,弄清楚信息公开方面哪些做了哪些没做。” 

    “第一,我们希望了解一家基金会的初心和使命,谁发起的、谁在治理、谁在运作;第二,钱是怎么来的、如何让钱生钱的、钱又花在了哪里;第三,开展了什么活动、帮助了谁、有没有起效果?关于基金会,这些是公众最想听到的和想了解的。”

    常达认为,关键是要把基金会的工作进行凝练反馈给社会,让捐赠方、受益人、公众等看到基金会有没有按照目标方向前进,有没有保持初心,达成效果。

    与会嘉宾还就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进行了探讨。除主动通过“慈善中国”平台等渠道披露信息之外,不少慈善组织也开始尝试让利益相关方参与到日常工作中,通过实地调研、亲身体验等方式了解机构,建立信任关系。

    例如,腾讯公益的“公益真探计划”,从全国招募捐赠人,实地考察公益项目执行成效;“公益股东人大会”则是借助数字化会议工具,与公益关系人沟通并发布财报等信息,在互动中提高信息公开的水平。

    “慈善组织要拉近和社会各界的距离,可以经常开展互动类活动。作为枢纽型机构,也可以依托执行机构和链接的其他社会组织来完善和丰富信息披露工作。”常达表示,“希望各地的残疾人福利基金会都重视起来,信息披露是给捐赠方、执行方等利益相关方最大的回馈和信任,这样才能让他们愿意继续支持并参与到基金会的项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