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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皮磊 1月3日,山东省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潍坊市地方标准公告〔2024年第1号〕》。由潍坊市社会工作协会、潍坊市民政局、奎文区民政局、潍坊市奎文区社会工作协会、潍坊市奎文区美好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起草的《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管理与服务规范》潍坊市地方标准正式获批发布,将于2024年4月2日正式实施。该标准系潍坊市首个有关社会工作服务的地方标准。 据了解,该标准界定了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的术语与定义,确立了工作原则,规定了建设基本要求、服务内容与要求、服务保障、服务评价与监督的内容,适用于潍坊市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的管理与服务,将有助于建立更加规范、有序、高效的镇(街道)和社区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推动镇(街道)社工站及社区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 其中要求,坚持党建引领,资源联动。以党组织为引领,以社工站为平台,联动民政服务力量、群团组织、社会服务资源,畅通社区、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公益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同时,要坚持政府主导,服务民生,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服务力度,推进建立多元化社会工作服务投入机制,畅通社会力量参与渠道,回应不同群体的民生服务需求。 在功能布局方面,该标准要求,社工站应有固定的办公场地,根据服务内容和居民需求,设置社工综合办公室、个案工作室、小组工作室、多功能活动室、档案室等专用工作区域。 在人员配备方面,该标准明确,每个社工站原则上配备不少于三人,驻站人员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社会工作专业资质人员不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项目实施两年内所有驻站社工均要求具备社会工作资质。镇(街道)社工站或承接运营的社会组织宜通过社区动员、示范引领、建立激励机制等措施招募培育社区志愿者,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 在服务领域方面,该标准明确,社工站应指导项目承接机构、社区社会工作室、社会工作者结合辖区实际,提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妇女儿童、社区治理、社会事务等领域的服务。其中也提到,社会工作者可以根据辖区的实际需求,发挥当地优势资源,在做好重点领域服务的基础上,拓展不同领域的社会工作特色延伸服务,如信访社会工作、医务社会工作、优抚安置社会工作等。 在经费保障方面,该标准提出,社会工作站应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等管理和运营经费保障机制;鼓励和支持福彩公益金、慈善资金等支持社工站项目开展,推进建立多元化社会工作服务投入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