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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皮磊 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民生工程,是支持居家社区养老、增进老年人福祉的重要举措。近日,贵州省民政厅结合实际,牵头拟制了《贵州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实施方案》提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方便可及、经济实惠、安全可靠、持续发展。到2024年,市辖区和州政府所在城区建成2-3个示范性老年助餐机构;县(市、特区)政府所在城区至少建成1个示范性老年助餐机构;贵阳市、遵义市可结合本地实际新增部分助餐机构及站点,实现老年助餐服务在县级全覆盖、服务全规范、运营可持续。到2025年年底,老年助餐服务进一步向城乡社区延伸,提质增效取得新进展,城乡社区老年助餐服务覆盖率实现较大幅度提升。 《实施方案》提出了三项重点任务:一是优化和增加老年助餐服务供给,二是推动老年助餐可持续运营,三是强化质量和安全监管。 其中提到,优化助餐服务功能布局。各地要综合考虑辖区内老年人口规模、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选择老年人口相对集中、老年人数量相对较多、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大、交通相对便利、区位相对优越的位置建设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最大限度发挥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服务功能,增强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站点)可持续运营及服务能力。 强化特殊困难老年人助餐服务。坚持有偿服务,探索老年人就餐优惠及补贴分类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对经济困难老年人给予差异化补贴,具体补贴对象、额度、方式等由各地结合实际自行确定。鼓励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根据经济困难程度、失能情况、年龄等给予老年人就餐优惠。对集中用餐、取餐存在困难的老年人,支持村(居)委会、老年食堂、餐饮企业等充分利用物流网络及相关资源力量提供送餐上门服务,解决行动不便老年人就餐难问题。 《实施方案》明确,引导公益慈善力量积极参与。鼓励和引导公益慈善组织、爱心企业和人士以慈善捐助等方式参与老年助餐服务、助力老年助餐事业发展。鼓励、培育和发展老年助餐志愿者队伍和互助组织,探索“服务积分”等模式,建立老年助餐志愿服务评价激励机制,促进老年助餐志愿服务有序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