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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湖北省民政厅举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交流大会暨第七期民政讲堂,组织党员干部交流学习体会,进一步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的热潮,不断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和实践。厅党组书记杨泽发主持会议并讲话,厅长李丽,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四海、毕道丽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是党的创新理论在民政领域的具体体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民政篇。厅直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的重大意义,以更高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会议强调,要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深刻领悟新时代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更加自觉地从为党争取民心、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高度审视民政工作,不断提升做好新时代民政工作的政治责任感、时代使命感和现实紧迫感。 会议要求,要深刻感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的思想伟力,奋力开创湖北民政事业新局面。一是围绕中心大局,切实履行民政职能职责。要着眼兜准兜牢兜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线,着力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要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统筹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要积极提升民政领域相关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民政服务质量。二是坚持改革创新,着力破解民政发展难题。聚焦民政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推进养老服务综合改革;要聚力做好殡葬改革综合试点,全面推广成熟的殡葬改革模式,巩固和拓展殡葬服务领域突出问题治理成果,建立殡葬新业态、新秩序;要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为相关社会组织、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民政事业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努力依靠改革创新打开工作新局面。三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民政事业发展保驾护航。切实增强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好“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良好形象。 会上,厅政策法规处、社会组织管理处、社会救助处(办)、社会事务处、省康复辅具中心5名党员干部代表结合个人工作和思想实际,交流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心得体会。厅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及所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厅管社会组织党员代表参加了会议。 (据湖北省民政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