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第01版:头版
   第02版:新闻
   第03版:新闻
   第04版:党建
   第05版:社会治理
   第06版:社会工作
   第07版:社会工作
   第08版:新闻
   第09版:新闻
   第10版:新闻
   第11版:新闻
   第12版:公益资讯
   第13版:公益资讯
   第14版:ESG
   第15版:志愿服务
   第16版:寻找慈善传统
《民政法规制度建设规划(2023-2027年)》发布
强化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养老服务功能 打通为老服务“最后一米”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召开行业协会商会经济发展指数工作经验分享会

版面目录

第01版
头版

第02版
新闻

第03版
新闻

第04版
党建

第05版
社会治理

第06版
社会工作

第07版
社会工作

第08版
新闻

第09版
新闻

第10版
新闻

第11版
新闻

第12版
公益资讯

第13版
公益资讯

第14版
ESG

第15版
志愿服务

第16版
寻找慈善传统

新闻内容
2023年12月05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完善慈善制度及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民政法规制度建设规划(2023-2027年)》发布

    ■ 本报记者 皮磊

    为全面提高民政工作法治化水平,民政部办公厅日前印发《民政法规制度建设规划(2023-2027年)》(以下简称《规划》),力争经过5年努力,民政领域基础主干法规制度更加健全,实践亟需的法规制度及时出台,配套法规制度更加完备,各项法规制度之间更加协调,基本形成涵盖民政工作主要业务、适应事业发展需要的法规制度体系框架,为到2035年建立起与中国式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民政法规制度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规划》提到,完善基本民生保障方面的法规制度,进一步织密民生保障安全网:一是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二是完善儿童福利制度,三是完善残疾人保障制度,四是完善慈善制度。

    在“完善慈善制度”方面,配合修订慈善法,推动出台促进新时代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关政策,回应慈善发展新问题,优化慈善促进措施,健全慈善监管机制,更好发挥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作用。制定或者修订慈善组织认定、信息公开、公开募捐、应急慈善、网络慈善、慈善信托等管理制度。健全慈善褒奖、促进制度,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慈善事业。加强慈善制度同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有机衔接,鼓励和支持慈善力量积极参与重大国家战略实施。

    《规划》提到,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的法规制度,有效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其中,在“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方面,《规划》提出,推动制定行业协会商会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桥梁纽带作用,促进公平竞争和行业有序发展。推动制定《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或者修订社会组织名称、章程范本、印章、评估、年检、信息公开、直接登记、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管理制度,提升社会组织治理效能。推动完善外国商会管理制度,加强对外国商会的管理。修订《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挑战。适时启动社会组织法立法研究。

    《规划》还提到,完善基本社会服务方面的法规制度,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在“完善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制度”方面,《规划》明确,推动制定养老服务法,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老龄工作提供综合性法律依据;落实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有关规定,完善老年人监护制度;完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管理制度,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集中供养和失能照护能力;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发展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完善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制定一批与国际接轨、体现中国特色、适应服务管理需要的养老服务标准,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等级评定与认证体系。

    《规划》强调,抓好组织实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强分工协作,三是加强支撑保障。政策法规司、各有关单位要强化对民政事业发展和法规制度建设的规律性认识,充分发挥部政策研究中心的作用,加强对重大问题和重要制度的理论研究;充分发挥地方民政部门、全国民政法治工作联系点和专家学者的作用,不断增强法规制度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