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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青岛商会及其慈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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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
2023年11月28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近代青岛商会及其慈善活动

    1910年,青岛中华商务总会成立

    上世纪30年代的青岛市商会

    青岛以其优越的地理位置、良好的港口条件,成为近代外国列强利益争夺的重要之地,并迅速发展成为我国北方重要的工商业中心和港口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为青岛商界提供了发展机遇,商会作为青岛政治经济活动中的一股重要势力,也逐渐发展壮大起来。近代青岛商会在联络工商、兴商学、开商智的同时,还参与各种慈善救济活动。

    近代青岛商会的演变

    青岛近代历史上的第一个商会是在德国侵占青岛时期成立的。据1902年度的《胶澳发展备忘录》记载:“……商人委员会以中国其他口岸类似机构为样板,组成了一个名曰‘青岛商会’的协会。”此时的青岛商会只是一个平民团体,并没有获得法律上的地位。“1905年3月,德国联邦议会通过了成立青岛商会的申请,9月底,受德国法典约束和保护的青岛商会成立。”德占时期的青岛商会是一个主要以德国工商企业为保护对象的组织,根本没有将华人商业利益计算在内。

    随后几年间,青岛经济迅速发展,华人经营的工商业数量、规模逐渐扩大。同一时期,国内各大城市纷纷成立商会,图谋本国工商业的发展。此时,在青岛成立一个统一的华人商会的条件已经具备。1910年,青岛商界成立了华人商会,全称青岛华商商务总会。商会规定“凡在青岛按律经商、确有管业之中国商人方得入会”。也就是说,这是一个由中国商人组建的青岛商会,是青岛第一个真正属于中国商人团体的组织。

    日本第一次侵占青岛后,在1916年,青岛商会根据新颁的《商会法》进行改组,原青岛华商商务总会改组为山东青岛总商会。

    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后,于1938年重新成立了青岛市总商会。其时青岛总商会所属同业公会会员有银行、钱业、轮船、民船、马车、运输、理发、澡塘、饭馆、旅栈、草辫、煤炭、鸡鸭、牛业、猪肉、火柴、五金、皮革、酱园、烧酒、点心、食物、土产、建筑、当铺、医师、教育等计三十四个。同时组建了地域性的台西镇商务会、台东镇商务会。

    抗日战争胜利后,南京国民政府于1946年4月重新成立了青岛市商会,计有公会会员七十五个,其中工业同业公会十九个,商业同业公会五十六个。

    近代青岛商会的管理

    近代青岛商会的会员分为同业公会会员与商店会员两种。凡是青岛市内各同业公会依法加入商会的就是同业公会会员。每个同业公会依据资本金的大小及人数的多少按比例选出代表,参加商会会议,这些代表称为会员代表。商店会员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该商店属独家经营,没有别的同业经营者,另一种情况是虽然有同业经营商店但商店总数不足七家,这两种情况下商店可以以商店会员的身份单独加入商会。会员加入商会后,可以享受相关权利,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会员享有的权利主要有:请求商会向政府请愿、维护、救济、援助的权利。商会会员之间或会员与非会员之间发生争议时,可以请求商会代为排解。会员在商会大会中享有建议权、发言权和表决权,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会员在办理商事公告、进行工商业证明及鉴定、办理商业清算事项的时候,享有减费的权利。

    近代青岛商会在成立的时候并没有明确的会费的来源,日常开支都是由组织人随意捐赠而得。随着商会的日益成长,各种费用日益增多,仅靠随意捐助并不能满足需要。于是,在1927年商会第六届选举的时候,商会议决按商号收取会费。按照商号资本额及人数的多少,会费分为五等,按月交纳。甲等月捐三元三角,共四十三家;乙等月捐二元四角,共八十二家;丙等月捐一元五角,共六十三家;丁等月捐八角,共一百四十家;戊等月捐五角,共二十七家,商会每月收取的会费约五百五十余元。此后历届商会收取会费比例不尽相同,但按商号收取会费的惯例没有改变。商会经费的主要用途是工作人员工资、车马费、伙食费、交际应酬费、杂支费用等。

    近代青岛商会采取过董事制、委员制和理事制三种组织管理形式。其中除1929年至1937年实行委员制、1948年底至1949年实行理事制外,其余时间均实行董事制。

    在三种不同的组织管理体制中,各部门在日常运作中的职权基本不变。商会会长处理商会有关的日常事务,是商会的对外代表。董事、理事或执行委员是商会的决策机构,负责议决商会的相关事务。监事、监察委员主要职责是对商会的活动进行稽查。

    近代青岛商会的慈善

    按地域划分,近代青岛商会的慈善救济活动可以分成埠内救济和埠外救济。

    埠内救济是针对青岛市内社会困难群体的救济。商会为青岛贫民救济棺木、募捐救济失业工友、救济遭惨祸的家庭、捐款给殉职员警的遗族、火灾救济等等均属此类。如1928年上半年,青岛商会为贫民施棺共76口,受到当时人们的好评。1940年,青岛商会发文给各同业公会,为殉职警察进行劝募。文中称“自事变至今,……(员警)不幸因公殒命竟达40余人之多,”“所有殉职员警遗族率皆贫苦异常,必赖救济方可生活,”号召各同业公会“慷慨解囊,踊跃捐款,以恤遗族用,慰英灵。”结果青岛绅商各界捐款共三万六千余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殉职员警遗族的生活窘境。埠外救济是针对青岛市外社会困难群体的救济。青岛商会对埠外进行慈善救济活动的主要内容有:对外省灾荒的赈济,对战乱难民的救助,对流亡学生的救助,等等。如1931年南方水灾严重,青岛商会组织义演赈灾,绅商各界捐款共六千七百余元。”1948年青岛商会对各同业公会劝募救济昌潍流亡学生五亿元。

    按善款来源划分,近代青岛商会的慈善活动可以分为命令式救济与自愿式救济。

    命令式救济是指商会奉政府的命令或经过与其它社会团体协调,以行政命令方式向各同业公会征收捐款,这种捐款带有强制性质,一般限定捐款的数目和上交的期限。命令式救济多出现在抗日战争胜利之后的时期,如1946年,青岛各界救济战难同胞,青岛商会摊派的捐款额度是三百五十万元。1947年青岛区临时赈济委员会摊销汽车彩票,明令青岛商会“委托各大商店代售彩票”,同时还将“彩票分摊到各同业公会,并分摊到各商家进行派销”。如布同业公会、酱肉同业公会都摊派了三十本共三千张彩票。自愿式救济是指商会动员各会员自愿捐助的活动。这类捐助属于自愿性质,没有强制性征收,各会员依据自己的力量大小随意进行捐助。如抗战胜利后安置救济赴日劳工,为来青难民提供住宿及食粮等均属自愿式救济。

    在1931年青岛市救济院成立之前,划归商会管理的慈善机构有济良所、育婴堂以及贫民习艺所三处机构。济良所收容的女性包括娼妓、姬妾、婢女、童养媳以及流浪无依、被诱拐的妇女等。逃进济良所的妇女,规定可以留宿三个月,期满后可以自行择配或回家。育婴堂主要收养无主婴儿。胶澳商埠局设立的育婴堂,制定了无主婴儿的收养章程及哺育细则。贫民习艺所收容13岁以上,35岁以下,身体健康孤苦无依的男女无业贫民授以技艺,以为日后的生计。贫民在习艺所学习两年,毕业后留校1年,给予薪金,观其能否自立。如能力足以谋生时,可以出所;倘若未掌握所习技能,可以继续留所习艺,直至能独立谋生时,再令出所。

    济良所、育婴堂和贫民习艺所由胶澳商埠局督办,青岛商会并绅商各界共同发起成立。三处慈善机构的董事大部分都是商界人士,如贫民习艺所以“总商会会长、副会长、公断处处长及全体董事为董事,代表所内对内对外并主持一切事务”。三处机构每月维持经费来源略有不同,育婴堂以牲畜检验局代征屠牛附捐为每月经费收入,约五六百元。济良所和贫民习艺所则由商会呈文向社会局申领,济良所每月一百五十元,贫民习艺所每月四百元。实际上这三处机构每月所需经费约五百元,除育婴堂可以勉强维持,济良所和贫民习艺所的经费经常入不敷出,以至于商会曾提出要举办慈善捐款,由本埠绅商各界承担贫民习艺所、济良所日常经营费用的建议。但总的说来,商会领导的这三处慈善机构的种种工作循规蹈矩,受到全市赞许。

    近代青岛商会慈善特点

    第一,组织化程度高。由于商会本身是一个具有较高管理水平的团体,各项规章制度比较完善,因此在进行慈善救济活动时,也具有组织性和制度性。如下属慈善机构济良所、育婴堂、贫民习艺所均有明确的章程和办事细则,规定了组织的运作管理机制,对入所的人员有明确的要求,符合条件者要办理严格的入所手续。另外,在对外进行慈善活动时,商会通常是接受来自政府的指令,然后发文给各同业公会,限定期限、限定额度催收。通过商会的中介作用,善款的收取更有效率。

    第二,集体性形象突出。首先,社会上进行募捐时,将商会看作商界的代表,将劝募公函通告商会,再由商会出面组织同业公会募捐,体现了商会社会团体的性质;其次,青岛商界举办善堂的风气不盛,与上海兴办的慈善事业组织中商界人士占76%相比,青岛商界人士举办善堂的数量、规模要小得多。结果是各种募捐活动多由商会负责处理。慈善机构济良所、育婴堂、贫民习艺所也是归在商会的管理范围之内。因此,青岛商会就成为商界进行慈善救济活动的主要承担者,对外的集体性、整体性形象更突出。

    第三,承担的募捐压力大。近代青岛商会管辖本埠几十个同业公会以及众多商号,自然成为各种募捐特别是政府强制募捐的重要对象。近代青岛虽然工商业发达,但与上海、苏州等地商号相比,青岛没有太多实力非常突出的商号,因此进行慈善救济活动的持续能力并不强。如1945年底的一次政府强制募捐中,面包同业公会就上书陈述困难,不愿捐赠,以致商会不得不出面劝告,请面包同业公会“勉为其难共济时艰并详报抗捐者以凭劝导”云云,一方面进行劝慰,缓和气氛,另一方面加以责备的口吻,表明商会此举实属无奈。可见商界对本埠频繁的慈善筹款任务其实压力非常大,加之战乱频繁,时局动荡,经济发展环境日趋恶劣,更削弱了商界的慈善救济能力。

    (据《中共青岛市委党校 青岛行政学院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