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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由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主办的首届中国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大会在京举行。会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郭俊表示,我国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披的实践在不断积累,今年以来共有超过1700家上市公司披露可持续发展相关报告,家数再创新高。要加快完善上市公司可持续信息披露规则,引导上市公司稳妥起步。 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提高可持续发展管理能力、中介机构开展可持续评级、投资者开展可持续投资的基础环节。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当前很热门,但在资本市场也不完全是新生事物。郭俊表示,经过多年制度建设和监管推动,证监会和交易所已初步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的框架,上市公司也逐步适应监管要求,主动披露的意愿日益增强。 据其介绍,今年以来,共有超过1700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可持续发展相关报告,家数再创新高;有3161家公司披露了为减少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家数占比超过全部上市公司的六成。 高水平的披露离不开一系列扎实基础。他认为,完善可持续发展信披,一是为了督促公司在追求盈利的同时更好贯彻新发展理念,助推高质量发展;二是指导公司更全面揭示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成果,提供更加规范、可比的信息,便利投资者和利益相关方有效了解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表现。无论出于哪种目的,都应该充分考虑上市公司的实践能力,最好设置那些通过努力近期有可能实现的目标,这样才会有更好的鼓励和引导效果。 当前各方热议的情景分析、范围三的碳排放量披露,据调研显示,现阶段相当数量的大型上市公司都没有足够的基础,甚至在理解上都存在分歧和争议。如果现阶段贸然引入上述指标,可能会脱离上市公司能力现状,强制要求披露反而达不到预期效果。 同时,可持续信披和可持续投融资相互促进、相互牵引,才能形成良性循环,两者不能简单讲谁先谁后。不能因相关信息披露不足、不全面、定量数据少,就放弃投资的要求,也不能因投资积极性不高,放弃对进一步做好信披的努力。有必要通过加大可持续投资力度,推动更多上市公司开展实践并做好披露,实现可持续信披与可持续投资的“双向奔赴”。 可持续信披作为绿色金融的基础性工作,只有在有效监管下才能保障信息披露的质量,真正服务于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对于多数上市公司而言,初期并不会要求强制披露可持续发展信息,但不代表公司可以随意披露。如果可持续发展信披缺少后续监管,不排除发生数据造假、漂绿等信息披露乱象,最后出现“劣币驱逐良币”,这是市场所不能接受的。因此,规则制定也要充分考虑监管能力的匹配。 当前,境内外各类机构发布不少可持续信披相关的标准和准则,为上市公司做好可持续信披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但同时,纷繁杂乱的规则加大了上市公司的遵循难度。郭俊表示,目前,证监会正指导沪深交易所研究制定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指引,总的思路是坚持实事求是,积极推动实践,在借鉴国际经验、博采众长的基础上,充分体现上市公司实践能力、市场协同能力和监管机构能力。 在议题设置方面,从国际相关规则看,目前普遍聚焦在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等议题。而我国可持续发展披露前期聚焦于环境污染、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更体现中国国情的议题。近年来增加了减碳方面的议题,体现了国内对上述议题的关切。郭俊表示,在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披规则过程中,既要兼顾共性,更要考虑个性,既要看国际共识,更要看国内关心什么,在结合中国国情的基础上,形成能够争取更大共识的方案。 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在多大范围内统一实行?郭俊说,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是个不断探索的过程,初期不可能要求所有公司“齐步走”,一步到位。考虑针对不同板块、不同市值的上市公司做出差异化安排,对基础较好的大公司设置强制性高一点的披露要求,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对其他上市公司则鼓励和支持自愿披露,坚持循序渐进。 (据《北京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