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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鄂州市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水平,近日,鄂州市民政局出台《鄂州市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职级认定及薪酬体系建设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为承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社工机构在进行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薪酬管理时提供规范指引。 《指引》明确,坚持“以岗定薪、薪岗匹配、人岗相适、拓展晋升、规范引领”的原则,将社会工作人员划分为辅助人员、助理社工师、中级社工师和高级社工师四个级别。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依据职业水平证书、学历、专业、从业经验、绩效考核等5个方面,划分为10个职级。 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薪酬由职务薪酬、职级薪酬、绩效薪酬、学历津贴、工龄工资五部分构成,其中工龄工资根据工作年限具体确定,工龄满一年相应增加100元,每年调整一次。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职级认定分为在职社工申请认定、社工机构公示、鄂州市社会工作联合会备案及管理等四个阶段。 此外,《指引》明确,在职级分类薪酬指导表中,区分一般领域和特殊领域,其中一般领域是指儿童及青少年服务、老年人社会服务、残疾人社会服务、康复服务、社会救助、就业服务、心理健康,特殊领域是指枢纽平台运营、实践创新、空间营造、组织培育、乡村社区发展、社区治理、品牌营造、慈善资源融合、矫治服务;明确了两种不同领域的薪酬指导价中位值、职级薪酬指导价平均值以及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整体打包费标准。 据了解,鄂州市现有社工机构32家,持证社工共844人,其中初级社工745人,中级社工99人,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每月5000元(含社保)。 (据湖北日报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