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本报记者 李庆 近日,福建省民政厅印发《“乡村著名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省部署开展“乡村著名行动”。 《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和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工作要求等。《方案》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地名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乡村地名建设与乡村治理、旅游、产业发展、文化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加强乡村地名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和法治化建设,着力构建适应乡村发展的地名管理服务体系,助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 《方案》明确了5方面14项重点工作,以乡村地名采集上图标注为牵引,全面推进乡村地名命名管理、地名标志设置维护、地名文化保护弘扬、地名信息深化应用和地名赋能产业发展。 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乡村著名行动”将分阶段有序推进。2024年1月前完成全省乡村地名现状的摸排工作,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市级实施方案的制定,用三年的时间完成县级地名方案的编制。 通过实施“乡村著名行动”,力争到2027年,福建省乡村地名及其标志的广度、密度、精细度适应乡村治理需要,乡村地名文化成为乡村文化建设的有机组成,乡村标准地名信息在各领域规范使用,乡村地名管理服务水平实现跃升,地名助力乡村振兴作用充分显现。到2035年,乡村地名管理服务全面适应中国式现代化需要,城乡地名公共服务实现一体化、均等化,优秀地名文化成为乡风文明的重要载体,地名助力乡村振兴取得重大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