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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皮磊 近日,上海市民政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本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着力推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布局优化、资源投入整合强化、服务内容提质增效,促进患者回归和融入社会,增强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庭获得感、幸福感。 《意见》提出了四项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发挥政府在规划制定、政策扶持、资金投入、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主导作用,统一部署,协调推进。搭建跨部门合作机制和服务平台,引导和激励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组织、家庭和个人参与服务。 二是坚持统筹推进,分类指导。整合民政、卫生健康、公安、财政、人社、残联等部门资源,形成政策合力,强化基层实践和创新,构建分类指导、稳妥推进、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三是坚持需求导向,强化服务。聚焦服务对象实际需求,以促进精神障碍患者生活自理、回归社会为最终目标,综合运用各类康复服务资源、方法和技术,拓展服务内容,推动形成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服务模式。 四是坚持示范带动,提质增效。聚焦提高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和连续性,提升服务对象覆盖率,引导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领域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的服务机构发挥示范作用,提升机构的专业服务能力和服务效果。 《意见》明确,通过开展为期三年的“精康融合行动”,到2025年,基本形成服务网络布局合理、服务主体组成多元、形式方法多样灵活、转介衔接顺畅有序、管理机制专业规范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 《意见》提出,着力健全服务网络。结合本市各街镇社工站建设和职能定位,强化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五社联动”机制,逐步构建完善社区精神卫生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有条件的街镇可设置精神卫生专业社工站。 同时,大力培育精神卫生社会工作者队伍,动员组织具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知识和技能的社会志愿服务队伍,发挥精神科医师、康复师、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公共卫生医师、护士等专业技术人才优势,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提供人力支持。到“十四五”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中具有精神卫生、社会工作、心理健康相关专业学历的从业人员应占30%以上。 此外,《意见》提出,引导社会资金筹集和使用。注意更好发挥第三次分配调节作用,引导鼓励爱心企业、慈善组织、基金会设立专项基金、开展公益捐赠,支持符合条件且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精神康复类社会服务机构依法取得公开募捐资格,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激励保障措施,落实慈善捐赠的相关优惠政策,引导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