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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和部署安排,经过充分酝酿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近日,云南省民政厅印发《云南省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服务云南高质量发展作出统一安排。 方案主要包括总体目标、重点任务、时间步骤和工作要求四个部分,明确提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紧扣云南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引导和推动全省行业协会商会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十个一批”重点任务,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组织责任与担当,在服务扩大国内需求中发挥重要作用,在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主动担当作为,在服务保障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中不断提升能力,推进社会组织以高质量发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云南篇章贡献更大力量。 方案明确要求获得等级评估在有效期内4A级(含)以上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2024年年底前至少形成并报送一至二篇有利于推进本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调研报告或建言资政成果,各级民政部门每年安排一至二期社会组织负责人能力建设提升暨高质量发展培训,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2024年年底前秘书处专职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少于二人,获得等级评估在有效期内4A级(含)以上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2024年年底前秘书处专职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少于三人,获得等级评估在有效期内5A级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2024年年底前至少参与制定一至二个行业标准。通过登记管理机关、行业协会商会上下联动、整体发力,积极实施“一会一策”,列出计划表、明确时间点、细化任务书、压实责任链,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行动各项重点任务如期取得实效,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加强和改善行业管理与市场治理,联系政府、企业、市场以及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据云南省民政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