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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地名工作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近日,四川省民政厅牵头会同公安厅、住建、交通运输厅、水利、农业农村、文旅、林草等八部门印发《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意见》,重点实施乡村地名命名、乡村地名设标、乡村地名文化保护、乡村地名信息服务、乡村地名赋能“五大行动”,着力构建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四川乡村地名管理服务体系,助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 随着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乡村地区面貌日新月异,这就迫切需要按照新修订《地名管理条例》进行规范命名管理,健全乡村地区地名管理服务制度机制,有效提升乡村地名常态化、规范化管理与服务水平。 过去几年,四川省民政厅通过打造“地名天府”文化品牌、开展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建设行动和地名文化遗产传承保护试点等工作,审核修改乡村地名50余万条,设置维护乡村地名标志2400余块,安装楼门牌14万余块,开展文化宣传活动700余次,有力发挥了地名在创新乡村治理、提升公共服务、传承乡土文化、赋能乡村发展等方面的基础作用。相对城市而言,乡村地区地名工作总体滞后,有地无名、有名无标,一地多名、一名多写等问题还比较突出,互联网地图上乡村地名缺失率较高,地名文化保护亟待加强,地名管理服务水平还不适应乡村建设发展需要。 “乡村著名行动”将与巴蜀文化“两创”行动、数字乡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县域试点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等工作有机结合,坚持试点先行,针对四川平原、丘陵、山地、高原等不同类型地区客观实际,利用3-5年开展“十县、百镇、千村著名行动”试点工作,打造一批乡村地名建设“样板”,引领带动全省乡村地名工作整体提升。 (据四川省民政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