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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李庆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做好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助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9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发布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该批典型案例共5件,包括谢某胜诉山东省青岛市某区自然资源局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检察监督案、蔡某文诉黑龙江省大庆市某区某村委会行政赔偿检察监督案、龚某诉湖北省某县社会保险管理局社会保险行政给付检察监督案、浙江省杭州市某区人民检察院督促烟草主管部门依法履职检察监督案、江苏省无锡市某区人民检察院督促纠正错误行政处罚决定检察监督案。 记者了解到,在最高检开展的“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中,各级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立足行政检察监督,以化解行政争议为牵引,以凝聚治理合力为抓手,联合民政、残联等部门主动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聚焦涉残疾人就业、社会保障、治安管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及残疾人领取补助奖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等重点环节,办理了一大批以该批典型案例为代表的行政检察案件,为残疾人纾困解忧。 日前,最高检第七检察厅厅长张相军、副厅长张步洪,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中国残联维权部主任周建就该批典型案例的背景、意义等回答记者提问。 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的平等成员,也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张相军强调,此次发布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行政检察典型案例,一方面是展现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检察机关联合民政、残联等部门主动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做好残疾人权益司法保护工作,助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并通过发布典型案例推动专项活动走深走实的成效;另一方面是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各级检察机关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充分发挥行政检察既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一手托两家”作用,综合运用监督纠正、以抗促调、促成和解、司法救助等方式,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共同推进构建残疾人群体法治保障“同心圆”。 据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介绍,近年来民政部在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增进残疾人福祉等方面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残疾人福利事业顶层制度设计。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是民政部牵头起草的我国保障特殊人群权益的第一部法律,也是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母法。民政部先后参与起草或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以及《残疾人就业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参与制定《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历次残疾人事业五年发展纲要等重要规划和纲领性文件,完善了我国残疾人权益保障政策法规,从制度层面保障了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方向。 二是建立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为逐步解决残疾人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偏重问题,201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建立了国家层面第一个残疾人专项福利补贴制度。为贯彻落实该意见,民政部会同财政部、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持续出台残疾人两项补贴配套制度文件,推动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落实落细。为推动工作落实,出台《民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对各地部署落实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印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平台建设规范〉的通知》,为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建设提供规范化支撑。为完善制度内容,出台《民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贯彻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政策衔接的原则和部分政策衔接要求。印发《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逐步满足残疾人群体生活和护理的实际需求,促进补贴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印发《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明确了补贴对象范围、政策衔接、动态调整和补贴退出等具体要求,完善了补贴自愿申请、审核权限下放、“跨省通办”、主动服务等措施,提出了加强数据共享和比对、生存验证、残疾人证管理等要求。为促进便民服务,印发《民政部办公厅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的通知》,首次利用全国统一信息系统实施跨省业务办理,开创了全国民政系统使用统一信息系统办理业务的先河,也开创了民政、残联全国范围内数据共享、工作协同的先河。印发《民政部办公厅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全程网办”的通知》,通过在线直接受理申请,真正实现了“一次都不用跑”和“不见面审批”。为加强精准管理,印发《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的意见》,从政策宣传、落实完善政策衔接规定、强化数据比对和动态复核机制、补贴发放资金监管、补贴档案规范化管理、提升保障能力、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等方面进一步提出了要求,使有限的补贴资金更公平、更有效地惠及困难和重度残疾人群体。印发《民政部办公厅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印发残疾人两项补贴部级数据核对与督导工作机制的通知》,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实施的精准性。 三是着力完善残疾人福利服务体系。一方面,民政部加强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指导各地加大投入力度,民政部等四部门印发《“十四五”时期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实施方案》,支持空白地级市建设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支持现有机构改善设施设备条件、提升服务能力,争取到2025年,每个地级市都建有1所专门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目前,全国共有精神卫生福利机构142个,床位7.2万张,在院服务对象约7万人。另一方面,民政部会同相关部门推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策部署,民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80%以上的县(市、区、旗)广泛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随后,会同财政、卫健、残联等印发《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促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规范化发展。2022年,为深入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民政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开展“精康融合行动”的通知》,拟利用三年左右时间,推动形成布局健全合理、服务主体多元、形式方法多样灵活、转介衔接顺畅有序、管理机制专业规范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回归和融入社会。截至2023年8月,已有19个省份出台了“精康融合行动”具体实施意见。此外,民政部还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指导地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托养等多种方式为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或社会化照护服务,截至2022年底,16个省份累计为500万人次困难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或社会化照护服务。 四是创新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首次将康复辅助器具产业作为一个独立业态进行专门部署和系统安排,目前30个省(区、市)已出台具体实施意见。2017年,民政部牵头建立由22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已累计召开6次全体会议。2017年以来,民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残联等部门共选取47个地级市开展国家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和社区租赁试点,建成49个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园区,设立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实体店400余家,惠及人数870万。截至2022年底,第一批试点地区累计投入2.26亿元,第二批综合创新试点地区累计投入77.3亿元,产业营收190亿元。此外,民政部还通过制订《中国康复辅助器具目录》并建立常态化修订机制,研究起草《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年)》等加快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不断满足我国残疾人、老年人和伤病人的多层次、多样化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