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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皮磊 为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健全社会工作人才培育扶持激励保障机制,日前,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印发《佛山市禅城区社会工作人才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社会工作者培育扶持、推优激励、权益保障等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 《办法》指出,支持本区社会工作者从业人员参加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适当举办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考前辅导班,并实行考取证书一次性补助。其中明确,在《办法》实施有效期内考取职业资格证书并符合申请条件的在禅城区服务的社会工作人才,自证书核发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一次性财政补贴: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1000元,社会工作师(中级)2000元,高级社会工作师5000元。 同时,《办法》明确,实行“双百工程”、村(居)一线社会工作人才财政补助;对在禅城区登记注册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中连续提供社会工作服务达到一定年限的社会工作人才发放年限补贴。 为打造一支实务和综合素质过硬的社会工作队伍,《办法》强调加强社会工作者能力建设。政府向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购买服务项目,应明确服务经费总额的5%为项目人员能力成长费用;支持项目承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服务期间对项目团队进行能力提升,包括专业督导、继续教育及培训等。 《办法》指出,政府部门将有针对性地举办系列社会工作专项培训,研发社会工作新人培育课程体系,持续开展一线专业服务人才系列培训班;针对项目、机构管理人才,持续开展“高级管理人才系列培训班”等精品课程。 此外,相关部门还将实施社会工作人才继续教育计划。按照继续教育有关规定开展社会工作继续教育课程,由民政部门或其委托的专业机构核准提供不少于禅城区登记所需的继续教育学时。 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和使用本土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定期举办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培训班,遴选一线资深社工进行专业督导能力培训,对督导开展持续再教育工作。 《办法》还提出,加大对社会工作类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培育建设。推动行业枢纽组织开展本区域社会工作行业自律管理、标准制定、信用管理,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开展人才培育、资源整合、交流合作等工作,推动行业职业化、专业化发展。 为加强对社会工作者的激励措施,《办法》明确,对于服务表现优秀的社会工作人才,可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省、市以及区级评优评选活动。对于获得相关荣誉的社会工作人才和机构,将享受相关优惠优待政策。 同时,禅城区还鼓励社会工作服务研究和创新项目研发。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设有社会工作专业的全日制高等院校自主开发公益性创新项目,鼓励社会工作人才自主开发研究课题,区民政部门定期开展评审并予以经费资助。 《办法》强调,完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薪酬职级、档级体系,保障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基本待遇,规范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管理。此外,联合社会力量,建设禅城区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救助基金。针对因重大疾病、突发事件而引起特殊困难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要及时予以救助。同时,开通热线等信息反馈渠道,解决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困难,维护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提出,适当提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社会工作人才名额比例,推荐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社会工作人才参政议政。 据了解,《办法》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