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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皮磊 为建立社会工作者褒扬激励机制,调动社会工作者工作积极性,河南省信阳市民政局日前发布《信阳市社会工作者星级评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社会工作者星级设置和评定名额、评定对象和评定条件、评定机构和评定程序、职责待遇和相关保障、星级社工管理等内容做出具体规定。 《办法》提到,星级社工设置五个级别,从低级到高级依次为:一星级社工、二星级社工、三星级社工、四星级社工和五星级社工。县级民政部门对申报一、二星级的社工进行评定;对申报三、四、五星级的社工进行初核后报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组织评定。 在评定名额方面,《办法》规定,星级社工评定的总量控制在持证专职社工人数的三分之一以内。其中,一星级社工的评定名额不超过总量的40%;二星级社工的评定名额不超过总量的30%;三星级社工的评定名额不超过总量的20%;四星级社工的评定名额不超过总量的10%;五星级社工的评定名额不超过总量的5%。 《办法》详细列出了申请各星级社工评定的具体条件。值得注意的是,《办法》提出,未评定星级或已评为一星级的社工,如符合星级社工评定的基本条件,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两年,且主要负责完成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不少于五个的,可直接参与二星级社工的评定;已评为二星级以上的社工参加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社工评定时,原则上应逐级参评,并符合参评星级的具体条件。 根据该《办法》,星级社工评定由市、县两级民政部门成立的评审组负责。评审组由相关部门社会工作行政管理人员、社会工作教育工作者、资深社工、社工督导、一线服务社工、志愿者(义工)以及服务对象代表等人员组成,人数7至9人。星级社工评定也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 记者注意到,信阳市星级社工评定工作设置了提交申请、资格审核、差额筛选、综合评审、确定名单、公示及备案、激励与表彰等程序。其中,综合评审采取量化考评与群众评议结合的方式,其中量化考评占80%,群众评议占20%。量化考评的内容包括专业素养、实务成效、创新能力、工作态度等;群众评议的方式包括现场评议、服务对象评议或网络投票等。 那么,对于星级社工而言,其工作职责有哪些新的变化或要求?星级社工将享受哪些待遇?《办法》明确,评为星级社工的,应履行以下职责:一是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主动申报优秀服务项目(案例),积极申报实施创新项目,为提高社会工作的活力和影响力积极工作;二是积极参加重大的社会工作论坛、调研等活动,主动为全市社会工作发展的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建议;三是积极参与民政部门组织的专项活动,在社工宣传、扶贫济困、公共危机等方面发挥专业特长。 在待遇方面,对于星级社工,将优先安排民政部门组织的教育培训、行业交流等活动,并在项目扶持、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民政部门在出台社会工作行业规范、标准及相关制度时,优先向星级社工征求意见。此外,民政部门也鼓励社工用人单位建立“星级+薪酬”激励机制,提高星级社工福利待遇。 《办法》最后强调,星级社工实行动态管理机制。星级社工晋级后,按新晋的星级进行管理,并享受相应的荣誉和待遇。市、县两级民政部门负责建立星级社工信息库,及时更新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此外,星级社工到市外工作、转投其他行业或因故不再从事社会工作的,不再享受星级社工荣誉和待遇;星级社工被民政部门取消星级的,不再享受星级社工荣誉和待遇,且两年内不能参加星级社工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