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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皮磊 日前,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全国工商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方案》指出,乡村振兴关键靠人才、靠资源。要着力搭建建乡平台,畅通回引渠道,强化政策引导,激发内生动力,营造共同规划家乡、建设家乡、服务家乡的浓厚氛围,促进人才、资金、技术下乡,赋能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促进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 《方案》明确了五项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社会协同。充分发挥县级党委一线指挥部和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突出思想引领、组织引领、机制引领,增强建设家乡的认同感、责任感、自豪感,凝聚社会共识,聚合各方力量。 二是坚持村为单元,情为纽带。以行政村为活动实施单元,依托村民委员会以及村民议事会、理事会、监事会,广泛开展思想发动,打好“乡情牌”“乡愁牌”,引导各方人士自觉自愿建设家乡。 三是坚持义利兼顾,以义为先。树立正确的义利观,倡导在产业发展上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在公益事业建设上重义轻利、舍利取义,以振兴家乡为己任,通过投工投劳、志愿服务、投资兴业、捐赠认建等多种方式参与建设。 四是坚持优化环境,活化资源。持续优化政策环境,稳定政策预期,活化农村土地、生态、文化等资源要素,打通回乡堵点,引导好、服务好、保护好人才、资金、技术下乡的积极性。 五是坚持聚焦短板,注重实效。立足村庄实际,聚焦村庄规划、产业发展、公益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移风易俗、扶困济弱等急难愁盼和民生实事,补齐短板弱项,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记者注意到,《方案》多处提及支持开展志愿服务以及支持发展公益事业。 如,在活动内容方面,鼓励大学生到乡建设。鼓励在外就读大学生充分利用寒暑假、小长假、实习期,积极参与家乡建设。引导大学生以家乡为标本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支持大学生发挥所长,参与村情调查、村庄规划、项目策划、建设施工、艺术设计、文化传承、产品营销等事业发展,开展健康咨询、日间照料、技术推广、教育辅导等志愿服务。 动员能人回乡建设。引导品行好、有能力、有影响、有声望、热衷家乡建设事业的专业人才、经济能手、文化名人、社会名流等能人,回乡参与建设。健全县、乡、村服务体系,让更多在村能人想干事、能干事、真干事、干成事,让更多在外能人想回来、回得来、留得住、干得好。 鼓励引导退休干部、退休教师、退休医生、退休技术人员、退役军人等回乡定居,当好产业发展指导员、村级事务监督员、社情民意信息员、村庄建设智囊员。鼓励在乡在外能人以资助、捐赠、引资等形式,支持家乡公益事业,开展尊老敬老、关爱儿童、助学助残、帮扶济困等社会公益活动。 发挥返乡农民工见识广、视野宽、经验多的优势,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引导返乡农民工参与家乡建设。鼓励返乡农民工充分挖掘和利用家乡比较优势,在家乡创业发展。对政府主导的农村公益性项目,支持农民工创设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建设、管护和运营。 《方案》明确,引导企业家入乡建设。发挥企业家重乡情、善经营、乐奉献的优势,引导回乡投资兴业、举办社会事业。引导企业家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挖掘农村人文资源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促进美丽家乡建设。引导企业家以捐资捐物、项目包建等形式,参与村内道路、供水、供气、仓储物流、公共照明、养老助残、文化体育、地名标志等设施建设和管护。 《方案》强调,各地要积极支持实施“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建立健全政府投入为主导、社会投入为补充的乡村建设投入机制,推行乡村建设筹资奖补机制和“财政资金+社会资金”共投机制,变传统的“政府单投”为“多方众筹”。全面落实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设计师、大学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企业家等,对其子女、配偶、父母等近亲属在入托入学、就业就医、养老入院等方面提供“绿色通道”。推动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等向乡村教师、乡村医生、驻村镇设计师倾斜,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探索人才加入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