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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皮磊 近 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新时代慈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2023年9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意见》要求,培育慈善主体、拓宽参与渠道、弘扬慈善文化、健全监管体系,推动新时代慈善事业组织化、多元化、智慧化、规范化发展,加快形成社会各界崇善行善、慈善组织专业高效、网络慈善便捷透明、慈善行业自律规范的慈善事业繁荣局面。 《意见》从发展壮大慈善力量、拓宽慈善参与渠道、大力弘扬慈善文化、加强慈善监督管理、优化慈善发展环境等五个方面作出了要求。 在发展壮大慈善力量方面,《意见》要求,大力开展慈善组织登记认定,优化审批流程,引导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认定为慈善组织。加大资助型、服务型慈善组织孵化力度,重点培育具有扶贫济困、安老、救孤、助残、助医、助学等功能的慈善组织。支持慈善组织在资金募集、志愿者动员、项目实施等方面发挥作用,推动资源优化配置,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健全、层级多元的慈善组织发展格局。 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设立慈善基金,鼓励慈善组织兴办慈善性质的医疗、教育、养老、残障康复、文化、体育、应急救助等机构或者设施,为慈善事业提供更多资金支持和服务载体。积极引导设立社区公益基金会,鼓励街道(乡镇)、社区(村)依托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设立社区公益基金,盘活社区公益慈善资源,推动基层慈善事业发展。 在拓宽慈善参与渠道方面,《意见》提出,健全慈善领域应急预警响应机制,将应急慈善活动纳入突发事件应对体系,统筹各类应急慈善力量,明确政府有关部门在应急慈善工作中的职责,提升突发事件应急慈善活动效率和水平。 丰富捐赠方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推动慈善捐赠由捐款捐物向捐知识产权、技术、股权、有价证券等方面拓展。鼓励商业保险公司通过免费为特殊困难群体、志愿服务群体提供保险等方式参与慈善事业。引导企业加强与慈善组织联结与合作,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大力发展“互联网+慈善”,鼓励慈善组织创新捐赠应用场景,提升公众参与慈善的热情。 在大力弘扬慈善文化方面,《意见》提出广泛开展慈善活动,引导慈善力量在乡村振兴、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中发挥积极作用。机关事业单位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各类慈善活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侨联、残联、工商联以及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优势,动员社会各界为慈善事业捐款捐物和开展志愿服务。 在加强慈善监督管理方面,《意见》要求,充分发挥行业性慈善组织的桥梁纽带、统筹协调、资源整合作用,制定行业标准,规范慈善行为,提高慈善行业公信力。建立健全慈善组织法人治理结构,依法依规开展公开募捐、定向募捐、保值增值投资等活动,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主动接受监督。优化慈善组织参与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或者自然灾害的慈善捐赠程序,促进高效便捷运转,确保捐赠款物全部及时到位。 同时,畅通公众监督举报途径,加大社会对慈善组织、慈善活动的监督力度,增强慈善事业公信力和透明度。支持捐赠者、受益者、志愿者对慈善组织进行监督,保障捐赠人对捐赠财产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健全慈善组织评估制度,鼓励和支持第三方机构对慈善组织进行评估。支持新闻媒体、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对不良现象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 在优化慈善发展环境方面,《意见》强调,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培养人才队伍,完善激励措施。其中明确,将慈善事业工作经费列入市区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将适合政府购买的社会公益慈善组织服务纳入政府指导性目录,支持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承接民生保障、社会治理、行业管理等公共服务项目。依法落实慈善组织、企业和个人在公益性捐赠中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发挥税收优惠政策对慈善活动鼓励引导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