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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皮磊 为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广东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实施方案》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顺应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围绕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坚持党建引领,规划先行,集中资源要素,动员各方力量,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到2025年,全省乡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县域内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显著加强,着力建设具有中国气派、岭南风格、广东特色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珠三角行政村全部达到美丽宜居标准,沿海经济带和北部生态发展区80%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标准。 《实施方案》提出,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提升改厕质量,强化后期管护。以县为单位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县镇村三级设施和服务,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处理利用,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 其中明确,实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持续改善农村基本办学条件,推进乡镇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和寄宿制学校建设,推动教育资源向欠发达地区倾斜,扩大农村和城镇新增人口集中地区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增加义务教育公办学位供给,合理配置普通高中教育资源。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提高乡村教师福利待遇。 《实施方案》要求,改革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增效,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健康管理水平,完善村级医疗疾控网底建设。落实乡村医生待遇。 同时,加强民生兜底保障。持续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养老保险经办服务下沉,推进参保登记缴费、异地就医备案等服务事项进驻村级综合服务站点。改造提升乡镇敬老院,完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加快形成“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实施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 《实施方案》提到,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以中心村为节点、圩镇为枢纽,连线成片改善人居环境、提升乡村风貌、发展乡村产业,统筹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参与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运营和管护。到2025年,城市周边、主要交通线、重要旅游区沿线基本建成一批特色鲜明、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乡村振兴示范带。 《实施方案》强调,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作用。积极引导高校为乡村建设提供人才和科技支持。稳妥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投资运营经营性乡村建设项目。持续开展“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等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