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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李庆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贵州省民政厅日前牵头拟制《贵州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6月22日24时止。 《实施方案》要求,坚持基础性、普惠性、共担性、系统性原则,加快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增强全省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十四五”时期重点聚焦老年人面临家庭和个人难以应对的失能、残疾、无人照顾等困难时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到2025年,全省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不断完善,服务对象、内容、标准等清晰明确,服务供给、保障、监管等机制不断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覆盖全体老年人。 《实施方案》明确了五项重点任务。 一是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管理机制。根据《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定公布《贵州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同时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因素动态调整,由省民政厅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修订意见,按程序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以部门名义印发实施。 二是完善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建立老年人口状况统计调查和发布制度,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强化特殊困难老年人识别管理,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机制。以村(社区)为单位,统筹基层工作力量和社会组织,建立健全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上门探访、电话或微信沟通、需求登记和转介、精神慰藉等服务。 三是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政策保障机制。《实施方案》要求,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完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建立基本养老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其中提到,将向社会力量购买基本养老服务纳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与直接提供服务相结合,优先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四是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加强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基本养老服务功能,整合资源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渠道。《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提质改造,到2025年,每个县至少有一所以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 五是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便利化可及化水平。《实施方案》提到,强化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推进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改造,提升老年人医养康养水平。其中明确,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开展老年教育、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老年大学(学校),推动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 《实施方案》强调,各级民政部门要主动做好基本养老服务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公开基本养老服务信息,畅通意见建议反馈渠道。要充分凝聚社会共识,调动各方支持配合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