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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古代的佛教寺院中,设置有一种金融机构,称为“无尽藏”。 “无尽藏”本来是佛教中的一个术语,指贮存无限财宝之藏,引申为广大无穷的功德。寺院中的“无尽藏”,就是寺院将信徒奉献的财物借贷给他人,用所得的利息作为寺院修缮、维持的费用。尽管这个机构主要是面向佛教,但是同时也进行社会救济,以信众布施的钱财作为基金,在社会发生饥馑的时候低息借贷给贫民。所以这种金融机构也可以说是最古老的基金会。 中国的佛教寺院设置“无尽藏”,始于南北朝时期,盛行于唐代。宋代有“长生库”,元代有“解典库”,都是“无尽藏”的余韵,不过已经演变为办理放款业务的营利事业,作为寺院经济的一项来源。另外,这种设置甚至随佛教而传入日本,现代日本的无尽会社等金融业,也就是源自于“无尽藏”这个名称。 无尽藏的管理 无尽藏中最著名的,是唐代长安三阶教的信义(一作信行)在化度寺设立的无尽藏院(后迁至洛阳)。 化度寺无尽藏自武德二年(619)或其后不久设置以来,“京城施舍,后渐崇盛”,至“贞观之后,钱帛金玉积聚,不可胜计。常使名僧监藏,供天下伽蓝修理。藏内所供,燕、凉、蜀、赵,咸来取给,每日所出,亦不胜数。或有举便,亦不作文约,但往,至期还送而已。贞观中,有裴玄智,戒行修谨,入寺洒扫十数年间。寺内徒众以其行无玷玦,使守此藏,后密盗黄金,前后所渐,略不知数。寺众莫之知也。遂便不还”。 从“常使名僧监藏”看,无尽藏应是由僧人监管。又,三阶教徒静默禅师实践无尽藏时的称呼是“普福田业”,可知三阶教无尽藏机构的前身也是由僧人执掌,而且从“常于兴善千僧行道,期满嚫奉,人别十缣,将及散晨,外赴加倍。执事惧少,依名付物”看,具体事务的操作可能是由执事负责。按照戒律的规定,僧人不能直接管理钱财等不净物,而是把它们交给世俗人(僧伽的奴婢或信徒)处理。但“在佛教传入中国的时代,我们可以认为当时已经形成了对其直接管理的原则”,此处的无尽藏就应主要是由僧人管理。 但从裴玄智管理无尽藏一事看,似乎也存在让世俗人管理的可能。根据“裴玄智者戒行精勤,入寺洒扫,积十数年”看,他有可能是寺院的净人。另外,裴家对佛教信仰极其虔诚,曾有施身寺院的记载,也许裴玄智就是如此,表现的是“誓愿顿舍身命财,直到成佛”的无尽藏行,而且从裴玄智盗取黄金而寺众不觉,可知无尽藏的管理并不严密,缺少监督。 无尽物的运转 《太平广记》载:“贞观之后,舍施钱帛金玉积聚不可胜计,常使此僧监当,分为三分:一分供养天下伽蓝增修之备;一分以施天下饥馁悲田之苦;一分以充供养无碍。”而唐玄宗在开元九年(721)的禁令中也提到“六月丁亥诏化度寺无尽藏财物田宅六畜,并宜散施京城观寺”。可见,施者施舍给无尽藏的无尽物主要有衣服、缣、糇粮、钱帛金绣、六畜等动产以及田宅等不动产。 关于钱的施舍有三条规定:其一,“无尽藏法日舍一分钱或一合粟,一年不过卅六钱三斗六升粟”;其二,“(施者)唯能及总,日别施钱十六分”;其三,“(施者)总别具行,日别施钱卅分”。最初施者向无尽藏施舍没有固定的日期,但在一些重要的佛事活动中施舍显得更为繁盛。“每年正月四日,天下士女施钱”的说法最早见于玄宗时期,正月四日是信行禅师的忌日,规定此日施舍应是出于对信行禅师的追思。每天施舍给无尽藏的财物数不胜数,“士女礼忏阗咽,施舍争次不得,更有连车载钱绢,舍而弃去不知姓名”。 无尽藏财物主要用于三处:①用来供养天下伽蓝增修。由于三阶教无尽藏法强调,不管造像,还是写经,都应“先修故尽然后造新”,所以此处的供养天下伽蓝增修着重的应是用于“诸寺修葺毁坏”,“先用修理破坏尊像、堂殿、桥梁”,然后才是寺院殿堂、山门等设施的土木修造。伽蓝供养范围广大,远涉燕、凉、蜀、赵等地,这无疑利于扩大三阶教的影响。这一部分属于敬田的范围。②用以施天下饥馁悲田之苦。三阶教典籍特别强调对悲田的施舍,无尽藏施舍饥馁悲田的最终目的并不是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而是“令发菩提心”。可见,以无尽藏物施舍悲田只是手段,最终还是为了让众生向无尽藏施舍。不管其施舍悲田的目的如何,总归是起到了慈善的作用,这在三阶教教义中实际上属于“善内恶”的范畴,但“最终目的”并不能抹杀无尽藏慈善机构的性质。③“以充供养无碍”。此部分应主要是供养僧侣的生活消费以及佛事活动的支出等。这一部分也属于敬田范围。 无尽藏的性质 无尽藏财物积而能散、散而能积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它达到了“时又珍重”的效果,扩大了三阶教的影响。其次,它的特点是以财富的频繁流动为基础,突出的是对动产的要求,无尽藏在其中起了一个中转站的作用,施者把施物施舍给无尽藏,然后由无尽藏再转施出去,在这一过程中,虔诚供物和慈善供物都属于一种统一的体系,其宗旨不在于积累财产,而在于分配和流通;不在于增加利润,而在于花销开支,所以他不应属于营利性的,而应是转移性的、消费性的机构。 三阶教无尽藏应该不是出息、放贷机构,而是慈善机构。依据主要有:(1)三阶教无尽藏法的理论依据之一是大乘菩萨“济穷厄众生无尽藏”或“施藏”以及“心施一最下乞人”的理念,外加其对悲田的强调,都明确地表明了其“施天下饥馁悲田之苦”的慈善性质;(2)静默禅师普福田业的慈善行为;(3)《续高僧传·道会传》中“京师有无尽藏,恒施为事”的记载及其对道会的施舍;(4)无尽藏转移性、消费性而非营利性的特点。 由于三阶教无尽藏的广泛硬性及其有效运作,可能使得不少寺院效仿三阶教设立“寺库”,但它们却改变了三阶教的初衷,把最初的救济转变为放贷取息的寺产金融事业。这想必是吸收了先前的寺库质钱经验,如《南史》记载齐梁之际的甄法崇之孙彬以一束苧质钱于荆州长沙库,如此的无尽藏仅是有其名而无其实,但也让三阶教无尽藏背上了放贷取息的恶名。 也许正因为这些寺院的出息,所以道诚在《释氏要览》中解释寺院长生钱时提到了化度寺无尽藏,也让一些学者在论述寺院金融事业时说“唐代称无尽藏,宋代称长生库”,把无尽藏等同于长生库,从而也给化度寺无尽藏贴上了出息放贷的标签。 无尽藏的废止 也许正是由于化度寺无尽藏积聚财物的巨大功能,所以“武太后移此藏于东都福先寺”,导致天才财物不能积聚,被迫又移归化度寺。有的学者认为武则天之所以在证圣元年(695)和圣历二年(699)禁断三阶教,就是因为武则天把复制化度寺无尽藏到其家寺福先寺的失败,当成了是对她的一种冒犯。圣历二年的禁断主要是对三阶教实践诸方面的限定,是对证圣元年敕令的进一步强化,从“其有学三阶者,唯得乞食、长斋、绝谷、持戒、坐禅,此(外)辄行皆是违法”看,似乎无尽藏也在禁断之列,但实际上并没有禁断。从《大唐净域寺故大德法藏禅师塔铭并序》所载法藏“长安年,又奉制请检校化度寺无尽藏”,可知武则天仍是支持无尽藏的,但同时也进一步加强了对无尽藏的管理。 开元九年(721)四月,唐玄宗诏曰:内典幽微,惟宗一相,大乘妙理,宁启二门;闻化度寺及福先寺三阶僧创无尽藏,每年正月四日,天下士女施钱,名为护法,称济贫弱,多肆奸欺,事非真正,即宜禁断;其藏钱付御史台京兆河南府勾会知数,明为文薄,待后处分。 接着又进一步规定:“六月丁亥诏化度寺无尽藏财物田宅六畜,并宜散施京城观寺。先用修理破坏尊像堂殿桥梁,有余入常住不得分与私房,从贫观寺给。”这是玄宗第一次禁断三阶教。很明显此次禁断主要针对无尽藏,并于六月散施无尽藏财富。 由于此次主要是针对无尽藏这个机构,所以应该从无尽藏本身来寻找禁断原因。首先无尽藏占有帝国的大量财富,已威胁到帝国的财政安全。自无尽藏设立之初就已出现“京城施舍,后渐崇盛。贞观之后,钱帛金玉积聚,不可胜计……燕、凉、蜀、赵,咸来取给,每日所出,亦不胜数”的状况。到八世纪初,寺院占有大量财富的现象已引起了政府的不满,公元707年辛替否在上述中就曾抱怨“是十分天下之财,而佛有其七八,陛下何有之矣,百姓何食之矣”。谢和耐也认为开元九年禁断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大型佛寺中除了在其金库和粮仓中贮藏的食物和各种财物之外,它们还拥有其数量经常是很庞大的库存现金,尤其是在它们从事以典质而放贷(质钱)时更为明显……所以帝国政府被迫限制这些财政机构的库存现金铜钱”。由此看来,此次禁断主要是出于经济上的考虑,经济命脉被掐断,由此带来的政治影响力也就会慢慢萎缩。其次,无尽藏具有社会福利性质,其福利事业与“一直以来,以儒家思想作为统治思想的中国封建王朝对民间慈善活动具有很大的排斥性,个人善行与皇家仁政不能相提并论,仅具辅助及点缀意义”明显相悖,“抢”了本应政府所作的工作,这可能也是“武后移此藏于东都福先寺”的原因之一。看来东都新无尽藏的设立就是为了取代化度寺无尽藏,然而却又不能为政府所用,于是“东都新无尽藏院则非武后之豫期,不见其流行,遂复移于旧所,而陷于不悦之状态”。这也是为什么最后唐政府从佛寺手中“夺取”了济贫的责任,特别是会昌灭佛后,在社会救济一事上,宗教团体从第一线退到第二线,主力落在中央政府身上,这个发展,到了宋代达到高峰。 正是由于化度寺无尽藏的雄厚财富以及由此带来的社会影响力、号召力引起了政府的不安,其慈善事业又与政府意图相悖,进而引起政府的猜忌,故而在唐玄宗的强力禁断下而始绝其迹。 (据《敦煌学辑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