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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为了高水平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浙江省委、省政府召开了省委一号文件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了《关于2023年高水平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省委一号文件”),继续以省委一号文件形式指导全省“三农”工作。 据悉,上述文件共8个部分、32条,主要可概括为稳供给、抓振兴、促融合、强保障四个方面。 稳供给即坚决守住粮食安全底线,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浙江明确,将实施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推进产运储加消全链条节粮减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实施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稳定保障性蔬菜基地面积,实施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建设行动,做优做强茶叶、水果、食用菌等特色产业。 抓振兴即坚持农业“双强”、乡村建设、农民共富三条主跑道,高水平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让农业更强、乡村更美、农民更富。对此,浙江确定了相应的奋斗目标:锚定高效生态农业强省建设目标——深化农业“双强”行动,不断提高农业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锚定“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目标——深化乡村建设行动,推进农房改造、管线序化、村道提升,以“千万工程”统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锚定持续缩小“三大差距”目标——深化农民共富行动,持续推进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促进农民持续普遍较快增收,加快山区海岛乡村发展步伐。 促融合,则是以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为重点,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其中包括,提升县城承载能力,重点是提升县城产业平台集聚、基础设施支撑、公共服务保障和生态环境承载“四大能力”,进一步发挥县城集聚、辐射、带动作用,支撑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千万工程”,重点是加快乡村产业发展、宜居宜业、文明善治和共同富裕“四大提升”,推动乡村加快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重点是完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和城乡公共资源合理配置等机制,推动乡村营商环境、农村土地制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新型农业经营体制等改革,加快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此外,强保障就是以加强党对“三农”工作全面领导为主抓手,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方针。上述文件指出,要强化乡村振兴要素保障和机制创新,推动各地加大资金保障力度,补齐土地要素供给短板,促进乡村人才振兴,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强乡村本质安全建设,实现农村稳定安宁。 今年的文件既是浙江全年“三农”重点工作的“任务书”,也是指导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施工图”。 浙江省委农办主任,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局长王通林介绍,过去一年,浙江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增长7.5%,年收入20万元以下且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下的行政村全面消除;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6%,比全国农民收入、城镇居民收入分别高0.3、2.5个百分点;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4.6%,比全省农民收入高8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倍差提前缩小至1.9以内,连续10年缩小。 今年浙江省委一号文件提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到1.89以内。 王通林介绍,浙江将重点实施好“一改革、两行动”。 “一改革”,即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持续打好“四拳八招”,实施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力争年收入30万元以上且经营性收入15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占比超90%。 “两行动”,即乡村点亮行动、先富带后富“三同步”行动。乡村点亮行动,重在加快盘活闲置农房和闲置宅基地等资源,实施万户农家旅游致富计划,发展乡村庭院经济;先富带后富“三同步”行动,重在深化新型帮共体建设,拓展乡村振兴十大助力行动,提升重特大疾病保障等农村社会保障水平,推动山区海岛县乡村高质量发展,持续缩小“三大差距”。 (据中国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