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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青海省民政厅召开全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和省级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全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社会组织2022年度检查工作,并就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年度检查政策法规知识进行培训。 会议指出,年度检查是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是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基本手段,对于全面了解和掌握社会组织的活动情况、及时发现风险隐患、总结经验教训、开展针对性管理和指导都具有重要作用。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强化政治属性和法定职责,切实增强对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重要性认识,按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年度检查办法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标准,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的协调配合,共同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会议强调,要把握关键环节,推动社会组织年度检查重点工作落实。一要突出党的建设检查。按照“两纳入”“三同步”要求,指导社会组织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载入章程,督导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社会组织中单独成立党的组织,党员不足3人的,采取区域联建、同业共建、挂靠组建等方式,建立联合党组织,不断扩大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二要突出个性特点检查。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在落实基本检查内容的同时,要结合不同社会组织特点开展针对性的检查。对社会团体要突出涉企收费、评比达标表彰、举办“一讲两坛三会”等内容的核查;对社会服务机构要突出安全生产、人员薪酬等事项的核查;对慈善组织要突出资产增值保值、非法募捐、违规投资等内容的检查。三要突出非营利性检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要求,发挥第三方审计机构专业优势,加强社会组织收入、费用及人员薪酬的监管,严防社会组织违法违规收费、开展评比达标表彰、私分社会资产等行为发生。 会议要求,强化三种意识,不断提高服务社会组织的能力水平。一要强化法治意识,按照“法无规定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要求,把依法行政作为开展社会组织登记年检工作的前提,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对于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加强跟踪问效,依法依规推动问题解决。二要强化学习意识,认真学习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更好服务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三要强化廉洁意识,按照“四个民政”要求,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思想,坚持把改进作风与防范违规违纪问题贯穿到年度检查工作全过程,坚决防范违纪问题发生,以良好的作风纪律保障年度检查工作圆满完成。 全省各级登记管理机关经办人员及部分社会组织负责人、从业人员共计300余人参加了培训。 (据青海省民政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