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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皮磊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5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防范灾害风险 护航高质量发展”,5月6日至12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日前,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对相关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突出“防范灾害风险 护航高质量发展”主题,组织做好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要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国家安全体系,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到做好防范化解重大灾害风险、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重大意义,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和提醒社会各界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紧紧围绕“防范灾害风险 护航高质量发展”主题,精心组织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各项活动,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增强全民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和素养。 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传统和新兴媒体相结合,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活动。借助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公交传媒等载体,利用户外大屏、楼宇字幕、灯箱展板、道旗灯杆等街头平台,通过公益广告、专题节目、集中采访、专家讲座、在线访谈及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不断扩大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以城乡社区、学校、医院、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施工工地、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为重点,组织各类灾害风险防范基本知识和灾害应对技能培训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特别是要加强极端性灾害天气的风险识别和自救互救技能培训,提高公众应急避险意识和能力。面向儿童、老人、残障人士等不同社会群体开发和推送防灾减灾科普读本、动漫、游戏、影视剧、短视频等公众教育系列产品。做好城乡社区、学校、医院、敬老院、福利院等重点场所和城镇燃气、自建房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真正把风险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深化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应用,推动风险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做好普查收官阶段各项工作,要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科学划定本地区灾害设防标准,探索建立自然灾害红线约束机制,引导人口、设施、产业向更安全区域集中,实现高质量安全发展。及时总结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形成的有益经验,从机制框架、人员队伍、法规政策、系统平台、项目支持等方面,探索推动构建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评估长效机制。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建设、重要发展规划、重点领域和重大灾害应对,推动普查成果应用,推出一批具有地域特点和行业特色的应用成果。加大普查成果科普解读和有关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广,让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公众及时知晓普查成果及其应用效益,着力营造人人知晓普查、人人支持普查、人人参与普查的社会氛围和工作格局。 加强防范应对准备,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处置保障能力和水平。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快防灾减灾救灾、应急体系建设、物资保障、防灾减灾科技创新等规划实施,加强资源统筹,拓宽资金投入渠道,推动实施一批强基础、增功能、利长远的重大工程项目,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保障能力建设,推动建立中央和地方、政府和社会、实物和产能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模式和联动机制,鼓励和引导不同社会主体和家庭个人储备基本应急物资和装备,继续推广使用家庭应急包。开展各级各类应急预案评估与修订,特别是强化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将高级别灾害预警纳入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广泛开展以实战为导向的应急预案演练,做到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充分利用物联网、工作互联网、遥感、视频识别、5G等技术,提高灾害监测感知能力,加强市县层面小尺度、短历时极端灾害的临灾预警,确保第一时间传达到一线岗位和受威胁人群,打通灾害风险预警“最后一公里”,有效组织避灾避险行动。 强化统筹协调和多方参与,推动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各地区要进一步发挥防灾减灾救灾相关议事协调机构统筹协调职能,注重发挥各行业部门和单位作用,不断完善灾害组织指挥、风险普查评估、会商研判、监测预警、应急响应、调查评估、恢复重建等工作机制。强化专家支撑作用,健全完善专家参与防灾减灾政策规划制定、项目论证、风险普查、灾害调查、科普宣传等方面制度机制,不断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科学性和精准性。持续推进综合减灾示范创建,特别是加强农村和社区灾害应急能力建设,提高第一时间响应能力;组织开展避灾避险典型案例宣传和先进人物事迹表彰,营造防灾减灾良好社会氛围。要通过以奖代补、购买服务等方式,广泛动员和支持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参与度,不断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