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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与乡村振兴部门的职能作用和协作优势,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乡村振兴局日前下发《关于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从今年2月到2025年年底联合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大检察办案过程中对农村地区困难当事人的救助帮扶力度,防止因案返贫致贫,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通知》要求,对进入检察办案环节、有因案返贫致贫风险的六类农村地区生活困难当事人加大司法救助和帮扶工作力度:一是纳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二是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三是生活困难的未成年人;四是生活困难的妇女;五是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六是生活困难的涉法涉诉信访人。 据了解,此次专项活动以有效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稳步扩大司法救助案件规模、优化提升司法救助效果为主要目标,既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救急解困、修复社会关系、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又立足被救助人实际生活困难,强化政策支持,开展精准帮扶,增强被救助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知》要求,检察机关继续保持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稳定增长态势,完善本院司法救助线索发现和移送工作机制;乡村振兴部门建立司法救助线索摸排审查机制,积极向同级检察机关移送司法救助线索。 《通知》强调,相关部门要扎实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专项活动,健全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平台,消灭司法救助空白点,全面落实司法救助和针对性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充分发挥各方优势,以多元救助帮扶共同筑牢社会底线安全网。 (据《检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