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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推动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大力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和美丽中国建设。 《意见》提出,用5年时间,在全国形成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工作格局。其中,东部地区以村庄或城镇周边水系和水源地为重点,整体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中西部地区以自然资源禀赋条件较好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的区域为重点,建成一批示范作用明显的生态清洁小流域。用10—15年时间,全国适宜区域建成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后的小流域内水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流域水系通畅洁净,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水土资源利用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更相适配,乡村特色产业得到培育和发展,群众生态保护意识普遍增强,山青、水净、村美、民富的目标基本实现。 《意见》部署了四方面重点任务。一是实施治山保水,守护绿水青山。在人类活动较少、林草植被较好的区域,以封育保护为主,依靠自然恢复防治水土流失。二是实施治河疏水,实现河畅景美。围绕保护修复流域河湖水生态系统,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实施河道、沟道、塘坝等水系综合整治。三是统筹治污洁水,改善人居环境。结合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推进流域内水污染治理、生活污水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乡村绿化美化。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强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四是推进以水兴业,助力乡村振兴。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依托绿水青山、田园风光和乡土文化等优势条件,实施“小流域+”,因地制宜打造水源保护型、生态旅游型、绿色产业型、和谐宜居型、休闲康养型等特色小流域产业综合体。 (据《中国环境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