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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皮磊 记者从河南省民政厅了解到,河南省民政厅日前制定出台《2022年度全省社会工作专业督导人才培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坚持需求导向、公开公平、属地管理的原则,从河南省内具有较强专业服务能力、丰富实务经验的一线社会工作者中,培养、选拔一批社会工作专业督导人才,完成全省“十四五”期间“千名社工督导人才培养计划”的年度目标任务,为提升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水平、推动社会治理创新提供人才保障。 据悉,此次培养选拔对象主要包括: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民政服务机构、乡镇(街道)、城乡社区、高校等相关单位和社会组织中具有扎实社会工作理论知识、丰富社会工作实务经验和较强社会工作研究能力的社会工作者。其中,已参加过社会工作督导培养的人员不再重复培养,经属地民政部门备案后直接纳入属地督导人才库。督导培养选拔对象包括督导导师、督导培养对象和助理督导培养对象三类。 《方案》明确,通过理论授课、案例研讨、情景模拟、督导实习等方式提升培养选拔对象的督导专业能力和督导实务技巧。 第一,督导理论和实务课程。包括社会工作督导相关的理论知识、实务技巧、团队建设和思维创新等内容。课程以线上课程为主,主题研讨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第二,督导实务实习。培养对象在督导导师指导下,开展督导实务操练,通过对一线社工进行个别督导、小组督导等活动,提升督导实务能力。培养对象至少与本地一个社工服务站(点)两名以上驻站社工建立服务联系。第三,督导实务综合操练。培养对象综合前期督导实务操练与督导理论研究心得,提交全面学习报告,全面总结督导专业理论学习和实务操练成果,对本地本单位督导服务及社工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等。 《方案》对社工督导人才队伍建设也提出了具体要求。第一,属地管理、分级实施。社会工作领域各级各单位对社工督导人才队伍建设负主体责任。省民政厅统筹协调全省社工督导培养选拔工作,负责全省督导课程安排、政策制定、监督检查、表彰激励和省级督导导师认定等相关工作。各级各有关单位(含各类社工组织)具体负责本级本单位及所属辖区社会工作督导人才的选拔培养、使用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评估、激励保障等具体工作。 第二, 完善机制、强化保障。健全社会工作督导的培养、使用、评价、保障和激励机制,力争每个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项目同步开展社会工作督导服务。切实加强督导服务保障,督导服务补助标准由认定单位、社工督导和使用单位协商确定。社工督导要加强继续教育学习,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第三,创新实践、塑造品牌。《方案》要求,各地要加强创新实践,在督导人员选拔培养、激励保障、氛围营造、督导服务模式等方面大胆探索,形成一套适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的督导工作模式。省民政厅将组织省级督导导师团队对全省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培养选拔工作进行抽查评估,总结特色亮点和典型经验,推动全省社会工作督导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本土化、品牌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