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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立“养老外卖”“亲情陪护”“智慧老人课堂”等服务项目,为失能、半失能及孤寡、独居老人开展送餐、家政、维修、健康监测、精神慰藉等服务,这是陕西省社会组织服务群众的缩影。 党的十八大以来,陕西省不断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陕西省社会组织蓬勃发展。截至目前,陕西省依法登记各类社会组织31173家,这些社会组织广泛分布在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个领域,形成门类齐全、分级分层、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体系,有效服务人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和个性化需求。 持续释放社会组织发展活力 陕西省通过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扶持政策,健全培育体系,为社会组织成长提供良好环境,持续释放社会组织发展活力。 持续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和枢纽平台建设。2015年以来,陕西省累计投入8323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实施公益项目914个,直接受益群众3.5万人;2017年建成省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累计培育孵化入驻社会组织69家;推动省市县三级建立社会组织服务平台383个,实现省市两级全覆盖。 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陕西省开展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基层治理试点,实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三年专项行动,陕西省登记备案社区社会组织1.4万家,覆盖公益慈善、社区事务、志愿服务、文体娱乐、居民互助、文明创建等诸多领域,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改善社区环境、预防化解内部矛盾、促进社区邻里和谐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多措并举支持慈善组织发展壮大。陕西省推动出台《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培育发展各种类型慈善组织。陕西省登记认定慈善组织392家,其中79家具有公开募捐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颁布以来,陕西省近400家慈善组织及红十字会累计募集慈善款物102.9亿元,在保障改善民生与助力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社会组织服务大局有力有效 陕西省各级民政部门在推动社会组织充分发挥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参与社会治理等主要作用的同时,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发挥自身特长,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作出积极贡献。 助力脱贫攻坚。陕西省在全国首创省级社会组织扶贫“合力团”,305家省级社会组织组建12个“合力团”与陕西省深度贫困县(区)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陕西省13770家社会组织响应号召,紧扣产业扶贫、消费扶贫、公益扶贫、教育扶贫、就业扶贫等重点领域合力精准帮扶,投入资金53.6亿元,帮扶群众428万人。 助力乡村振兴。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之后,陕西省各级民政部门迅速组织各级社会组织开展“合力团”结对帮扶、“万社助万家”精准帮扶、“乡村行”、公益品牌建设、农村社会组织培育等“五个专项行动”,推动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走向深入。推动实施慈善“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引导慈善组织助力乡村振兴。据不完全统计,目前陕西省已有5237家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今年以来已投入帮扶资金2.78亿元,104万人从中受益。 助力疫情防控。陕西省2175家社会组织参与“合力抗疫陕西社会组织联合行动”,在慈善募捐、社区联防、专业服务等领域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援助湖北、武汉抗疫资金2526万元、物资33.26万件(套)。去年底西安疫情防控期间,陕西省1390余家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向西安261个社区捐赠360余万件防疫物资和价值1877万元的生活物资,紧急救助1216人,及时为困难群体和外来务工人员解决了防疫和生活物资紧张等实际困难。 助力稳岗就业。今年7月,陕西省发布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倡议书,举办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专场网络招聘会,通过网络招聘会和直播带岗的形式,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及会员企业优势,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实习岗位1万余个,进一步拓展就业空间、创造就业岗位。 近年来,陕西省不断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确保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陕西省开展了常态化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和“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累计曝光七批108家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公布10起非法社会组织典型案例,处置涉嫌非法社会组织案件179件,排查“僵尸型”社会组织2482个,依法注销或处罚社会组织1547家,优化了社会组织结构。 陕西省还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有关要求,对2516家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开展了“全覆盖”清理整治,规范618家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调整规范收费212项,累计为企业减负7535万元。 (据《陕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