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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北京大学法治与发展研究院和北京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联合主办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一周年观察学术研讨会暨《个人信息处理法律合规性评估指引》团体标准一周年宣贯”在京举行。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平推荐了本次会议成果——《〈个人信息保护法〉一周年观察》新书。 会议上半场“立法与实施”环节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法治与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王锡锌主持。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甘藏春指出,在《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实施机制中应当突出“善治”理念,完善平台守门人义务,建立监管协同保护机制。 全国人大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王翔指出,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规应当着眼于解决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化相关认识,完善配套措施,为数字经济发展筑牢基础。 中央网信办网络法治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尤雪云指出,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取得一定成就,但仍需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规范。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副厅长、二级高级检察官邱景辉指出,通过公益诉讼加强对个人信息保护是促进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发展完善的重要一环。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络监督管理司副司长张道阳以“从权利到规范——三个维度看构建个人信息保护体制机制”为题展开发言。 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中心原副主任/研究员毕马宁指出,解决数据安全和发展之间的矛盾,关键在于法律相关规定的具体化,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 会议下半场“理论与实践”由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理事长张所菲主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梅夏英揭示了目前实践中公法强于私法的保护现状。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公共事务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左晓栋以“思考规则设计和法律实施之间的关系”为题发言。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未来法治研究院副院长丁晓东分析了个人信息权益诉讼、个人信息侵权诉讼双轨制的优点与不足。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互联网司法研究中心主任宋建宝指出,个人信息保护专门立法的出台是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进步。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编审、教授、博士生导师姚佳以“个人信息主体权利:实现困境保护救济”为题作发言。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文华以“《个人信息保护法》‘守门人’条款第(一)项的适用与刑法的回应”为题作发言。 北京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何远琼提出,利用数据库分析实施数据,可为《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施行提供实证主义研究支持。当天晚上,还举办了“开放圆桌论坛”。(徐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