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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坚持“有场地、有人员、有功能、有制度、有活动”的标准,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统筹推进全市乡镇级社工站全覆盖,同步推进有条件的村(社区)建立社会工作服务室(以下简称“社工室”),并完善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服务机制,进一步提升基层民政工作专业能力,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完善组织架构 宜都市采取“1+5+10”的建设模式,建成市、乡、村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全市成立“宜都市社会工作服务指导(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引入第三方专业力量进行运营,负责全市11个乡级社工站的建站指导、运营监管、培训、督导、评估等工作;11个乡级社工站建设实现全覆盖,同时择优打造五个示范社工站,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引入专业社工机构承接社工站的运营,每个承接机构负责一个示范站和一到两个普通站的运营;有条件的村(社区)积极推进社工室建设,在已建成的社工室中择优打造10个示范室。 落实服务场所 全市各乡镇(街道、矿区)充分整合资源,优先使用民政办、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等现有场地设施,根据服务需求设立个案咨询室、小组活动室、多功能活动室等活动场所。社工室建设标准,参照社工站建设要求实施。乡镇(街道、矿区)社工站统一设置“宜都市XX镇(乡、街道、矿区)社会工作服务站”标识。 配强服务团队 社会工作服务指导由高校社会学方向专家团队、承接机构派驻的专业社工(不少于两名)负责。社工站设站长一名,由乡镇民政办公室主任兼任。示范站设副站长一名,由承接机构选派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社工担任。示范站和普通站各设驻站社工一名,由市民政局、乡镇(街道)和承接机构共同做好招录工作,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本地社工优先录用。驻站社工原则上应具有社会学、法学、心理学等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在站工作期间,符合报考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考试条件的,两年内应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两年内未取得的原则上不再继续聘用,承接机构要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完善制度建设 社工站制定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体系,按照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有人员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管理、志愿服务管理、安全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有服务承诺、投诉、督导、评估等机制。 明确服务定位 社工站围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关爱、基层治理、社会事务、社工人才培养等民政重点工作,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对象排查、家境调查、建档服务、需求分析等事务,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残疾人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心理疏导、照料护理、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 协助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开展留守老人、孤寡老人、独居老人、特困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入户探访、健康服务、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网络建设、社区参与、权益保障等服务;协助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走访核查、家庭探访,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庭开展政策宣传、法制宣传、监护评估、精神抚慰、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指导等服务;协助推进全省基层治理创新实验区建设。 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指导基层群众推进议事协商,合理表达诉求,对有需求的群众提供情绪引导、困难纾解、社会支持网络修复等服务;协助开展婚姻家庭文化建设,婚姻家庭咨询辅导,倡导婚俗改革,引导树立婚事新办新风尚,宣传殡葬改革法规,倡导厚养薄葬新风。协助开展残疾人家庭排查、需求评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等服务;协助开展本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在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考试动员、培训、实务能力提升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着力培养一批本土化、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帮助未持证驻站社工在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下两年内取得证书。 强化经费保障 宜都市民政局牵头负责推进社工站建设,社工站的建设经费实行“以奖代补”,运营经费通过整合民政系统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经费解决。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所需资金纳入市财政预算,前期经费200余万元按照宜都市《贯彻落实鄂发〔2020〕14号文件精神任务清单》文件规定,从全市上年度社会救助专项经费不高于3%的比例及上级专项拨款等资金中统筹安排,差额部分由市财政补足。 (据宜都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