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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方面 流浪乞讨人员作为最困难、最特殊、最边缘的群体,习近平总书记始终牵挂着他们的安危冷暖。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政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改革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 一是救助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完善。民政部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各地按照健全工作机制、夯实民政等部门监管责任、压实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主体责任、强化党委和政府属地领导责任的总要求,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目前,省级层面全部成立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的领导协调机制,市县两级全部建立了民政部门负责同志定点联系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制度,各地普遍建立了第三方监督委员会或特邀监督员制度,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二是救助工作合力显著增强。民政部会同中央政法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1年半的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着力在照料服务、救助寻亲、落户安置、源头治理等重点工作环节建机制、压责任、提质量、优服务。(下转0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