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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政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社会组织发展取得了一系列新成就,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党的领导不断加强 一是指导思想更为明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社会组织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的代表大会和党中央全会多次对社会组织工作作出明确部署。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明确指出社会组织已成为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要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引领社会组织正确发展方向。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要建立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社会组织制度,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二是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不断加强。中央对建立社会组织工作协调机制提出明确要求。截至目前,天津、山西等19个省份建立党委常委或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的社会组织协调机制,河北、山东等5个省份建立了民政部门负责同志牵头的协调机制。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天津、山西等20多个省份将社会组织工作列入了地方党委政府绩效考核内容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 (下转0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