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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皮磊 十年来,累计资助学生近13亿人次,年资助人次从2012年的近1.2亿,增加到2021年的1.5亿;全国学生资助金额累计超过2万亿元,其中,财政投入资金累计达1.45万亿元,占资助资金总额的72%;学校和社会投入资金累计达0.29万亿元,占资助资金总额的14%。 日前,教育部召开发布会,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学生资助事业改革发展成效。会上,教育部财务司透露了上述数据。 据介绍,目前我国学生资助已形成投入上以政府资助为主、学校和社会资助为辅,方式上以无偿资助为主、有偿资助为辅,对象上以助困为主、奖优为辅的中国特色学生资助体系,涵盖28个中央政府资助项目,“奖、助、贷、免、勤、补、减”多元政策相结合,年资助1.5亿人次,年资助金额2600多亿元,为世界提供了学生资助的中国方案。 一是资助项目更全,构建了符合国情的资助政策体系。十年来,国家建立实施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新设立中职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启动高校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出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办法、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政策等,填补了资助领域的多项空白。同时,充分考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及学生受助需求变化等实际,陆续对各学段17项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进行了26次调整和完善,确保资助政策和资金投入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向欠发达地区倾斜、向民族地区倾斜、向特殊困难群体倾斜。 二是资助力度更大,形成了政府投入为主的资助格局。十年来,全国学生资助金额累计超过2万亿元。其中,财政投入资金累计达1.45万亿元,占资助资金总额的72%;学校和社会投入资金累计达0.29万亿元,占资助资金总额的14%;金融机构累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0.27万亿元,占资助资金总额近14%。年资助金额从2012年的1322亿元,增加到2021年的2668亿元,翻了一番。财政投入资金从2012年的1020亿元,增加到2021年的2007亿元,增长97%。其中,中央财政投入资金从2012年的628亿元,增加到2021年的1238亿元,增长97%。财政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形成了政府投入为主、学校和社会资金为重要补充的资助格局。 三是资助标准更高,提升了受助学生的生活水平。十年来,教育部、财政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脱贫攻坚要求,建立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各学段资助标准。义务教育阶段,两次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天3元提高到5元,逐步实现从“吃得饱”向“吃得好”转变。高中阶段,提高普通高中、中职国家助学金标准,从平均每生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高等教育阶段,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提高了3000元;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从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3300元;国家助学贷款额度,从每生每年不超过6000元提高到本专科生12000元,研究生16000元,并相应提高基层就业和应征入伍服兵役贷款代偿标准。 四是资助范围更广,实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十年来,全面实行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一补”范围从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扩大到非寄宿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实现原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扩大中职免学费、高职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覆盖面,增加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完善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将预科生和科研院所等各类培养单位的研究生、军队院校招收的无军籍地方全日制学生,全部纳入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范围。十年来,累计资助学生近13亿人次,年资助人次从2012年的近1.2亿,增加到2021年的1.5亿,实现了资助政策“所有学段、所有学校、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 教育部财务司司长郭鹏表示,学生资助是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也是脱贫攻坚的重要阵地。十年来,学生资助坚持将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作为重点保障对象,结合实际给予较高资助档次,加快了这些家庭摆脱贫困的步伐。学生资助政策减轻了脱贫人群和低收入人群家庭的经济负担,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实现高质量就业,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奠定了良好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