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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受疫情和灾情影响,今年的困难群众可能会有所增多,而且遇到的困难也是多方面的。如何强化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刘喜堂:作为最后一道兜底保障安全网,在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方面,我们国家近些年已经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既包括民政部门负责的低保、特困、临时救助,也包括相关部门负责的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以及受灾人员救助等,低保前面介绍过了。特困供养制度每年救助了467.5万“三无”人员,今年1至6月份,共支出资金248.5亿元。临时救助制度主要是针对解决城乡群众遇到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的基本生活困难,今年上半年一共实施了480万人次,支出资金50亿元。今年上半年,我们在480万人次的临时救助中,对因疫遇困的群众实施了147.9万人次、支出资金4.8亿元;对因灾遇困群众实施临时救助15.7万人次、支出资金1.3亿元。 出现灾情之后,首先是应急管理部门开展的受灾人员救助会马上跟进。过渡期的救助结束之后,生活还有困难的,民政部门临时救助马上跟上。 针对困难群众有可能继续增加的情况,下一步我们重点从动态监测和综合帮扶这两个方面来强化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所谓动态监测,就是要进一步完善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将更多的低收入困难群众纳入监测范围。目前这个平台已经收录了6200多万低收入人口信息,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支出型困难群众、易返贫致贫人员和低保边缘人口,我们还要把更多的困难群众纳入到监测范围。 所谓综合帮扶,就是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针对不同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政策,建立起救助的圈层,及时给予有针对性的救助帮扶。通过社会救助体系来统筹救助资源,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有力、更可持续的兜底保障。 记者: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向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要尽快发放到位,请问目前这项工作进展情况如何?同时,上半年全国财政累计支出低保等资金1200多亿元,同比增长了7%。在当前财政支出压力加大的情况下,低保资金能否按时足额发放? 刘喜堂:指导地方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是民政部、财政部落实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这项工作目前进展顺利,各地也都及时制定了工作方案,综合考虑当地困难群众的需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疫情影响等因素,因地制宜确定了发放标准,并筹集资金、组织发放。目前,全国已经有17个省份全部发放完毕,各地已经累计为4018万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增发了补贴80.8亿元,占应发放困难群众总数的90%,预计这项工作8月底将全面完成,发放的资金总额将接近100亿元。 做好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资金保障是前提。为了确保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财政部门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只能统筹用于低保、特困、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严禁用于其他方面。近年来,各级财政不断加大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投入,中央财政今年安排补助资金1546.8亿元,比去年增加了70.6亿元,地方财政也都相应加大了投入。实行专款专用的管理方式,也就是说年初就有预算,中间不够要补,年底如果有结余,明年继续用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方面,不得用于其他方面。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是民生保障的重点,也是财政资金支持的重点,及时足额发放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没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