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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李庆 今年9月5日是我国第七个“中华慈善日”,主题为“携手做慈善,传播真善美”。民政部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就相关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要求,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传递向上向善的正能量。各地要紧紧围绕“携手做慈善,传播真善美”的主题,在9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特别是“中华慈善日”当天,举办形式新颖多样、地方特色鲜明、群众踊跃参与的慈善活动,弘扬慈善文化、展示慈善成果、激发慈善热情,带动更多的人向上向善,持续提升社会文明进步水平,推动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大局。 通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慈善事业法治建设取得重要突破,慈善力量持续壮大,在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抗击疫情灾情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各地要组织开展“慈善这十年”宣传活动,灵活采用综述、图表解读、人物访谈等方式,直观生动地展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和本地区慈善事业发展成就。 通知要求,各地要通过专题培训、专家解读、开设专栏、以案说法、知识竞赛等方式,大力宣传慈善法及配套政策措施,推动慈善法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形成“依法行善”“依法治善”“依法兴善”的良好局面。要推广“中华慈善日”标志,鼓励慈善组织、慈善参与者等主体依规使用该标志,并维护标志统一形象。 此外,通知还提到,动员引导社会公众通过参与社区慈善、互联网捐赠、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投身慈善事业。鼓励支持社会组织特别是慈善组织,筹划开展参与性强的慈善活动。慈善行业组织和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要依法举办形式多样的“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 通知提出,创新宣传形式,综合采取“传统媒体+新媒体”“线上+线下”等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动员活动。要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通过开辟专栏、开设专题节目、播放慈善短片等方式,进行慈善宣传;依托微博、微信、抖音等平台推出一批形式新颖、易于传播的慈善新媒体作品。通过投放楼宇广告、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牌、摆放宣传板等线下形式,利用地标建筑、地铁车厢、公交车辆等载体,让慈善宣传活动深入社区、走近群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