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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培养和支持力度,完善人才激励机制,优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结构,厦门市民政局日前制定出台《厦门市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和高级社会工作师奖金发放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包括政策依据和目的、相关定义、奖金标准和奖金申领条件、程序、所需材料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11项内容。 根据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办法》对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高级社会工作师进行了界定。同时,根据厦门市委、市政府的相关政策规定,《办法》明确提出,符合相关条件的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的奖金为10万元、高级社会工作师的奖金为8万元。 在原有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奖励政策基础上,《办法》增加了对在厦就业满五年且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不含公务员及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给予每人8万元一次性奖励的政策。 《办法》规定,高级社会工作师奖金申领人提出申领时,应处于法定劳动年龄阶段且前五年在厦门市连续就业、实际工作地在厦门市、依法参加厦门市社会养老保险,所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应在中国社会工作网上登记;《办法》实施时已符合条件的申领人应在《办法》实施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出申领,《办法》实施后符合条件的申领人应在具备奖金领取条件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出申领。据悉,目前厦门已有三人符合奖金申领条件。 厦门历来重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工作,从2009年开始就向社区在岗工作人员发放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津贴,截至目前已有5000余人受益。2017年,厦门将社工人才支持计划纳入市委、市政府“人才新政45条”,对入选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厦门市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对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新聘用且就业一年的社会工作者,按助理社会工作师、中级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给予每人0.5万元、1万元、2万元一次性工作补贴。五年来,厦门已对一名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给予10万元奖励,选拔、认定了20名厦门市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并给予每人5万元奖励,向154名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新聘用社会工作者发放补贴84.50万元。 随着人才激励保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厦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持续壮大,目前厦门已有8844人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其中助理社会工作师6444人、社会工作师2394人、高级社会工作师6人,占福建全省33%;每万人拥有持证社会工作者16.74人,位居全国前列。 (据厦门市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