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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在首都师范大学(下称“首师大”)的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研究基地于7月21日正式揭牌。这是深化检校合作、推进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又一新平台。 什么是未检社会支持体系?检察机关为何致力于推进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这项工作会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产生怎样影响?记者带着一系列疑问进行了深入探寻。 链接各方资源 帮助“一个孩子” 在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某社区,核酸检测正有序进行,志愿者小彭(文中涉案未成年人均为化名)已接连三天来这里引导秩序。 “他是主动向社区申请的,孩子能有这样的举动,我们心里特别高兴。”参与帮教工作的番禺区青年地带大石站的司法社工成雪玉告诉记者,小彭的转变得益于未检社会支持体系的帮助。 2021年年底,16岁的小彭因盗窃被警方抓获。番禺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陈小敏介绍道,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小彭社会危险性较低,且如实供述、获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其间,陈小敏给小彭父母打电话,劝他们把孩子接回家过年并严加管教,“我们管不了。”虽多次电话沟通,但小彭父母始终拒绝接孩子回家。 “当时距离除夕就两天时间,广州又发布‘低温寒冷黄色预警信号’,为让孩子过个温暖快乐的年,我们想了不少办法。”陈小敏和同事们紧急联系了区未保办、救助管理中心、派出所等部门,说明案件事实及监护人拒绝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围绕小彭的临时监护问题进行磋商,并快速研究制定了保护方案。 春节后,陈小敏再次联系小彭父母,但他们仍不为所动。看到小彭的无助,陈小敏下定决心要“一帮到底”。 “你愿不愿意到我们检察机关的社会观护基地?那有电线电缆、机械制造、灯光音响、服装制鞋、餐饮等300多家企业,可以根据你的兴趣爱好、文化程度等筛选出与你匹配的岗位,已经有多名和你一样的孩子在那里完成考察并顺利回归社会。”陈小敏向小彭推荐了番禺区“心”启程未成年人观护基地。 经评估岗位匹配度,番禺区“心”启程未成年人观护基地为小彭确定了某餐饮企业作为观护点,并指定企业观护员。企业观护员向小彭承诺企业会保护他的隐私不被泄露,放下心理负担的小彭很快便适应了工作。 小彭的个案让番禺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看到了构建临时监护大格局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他们与区未保办、区妇联等单位一起,围绕临时监护的对象范围、适用情形、线索移送、监护接收、紧急安置、监护评估、妥善安置等制定了17条规定,并推动建立《广州市番禺区涉案未成年人临时监护工作机制(试行)》。 检察机关与司法社工 “一拍即合” 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参与涉案未成年人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社会调查、观护帮教、教育矫治、社区矫正等工作,最大限度助推涉案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在当前已是常态。 最高检第九检察厅相关负责人谈道,“随着帮教的深入,我们渐渐发现,要想高质量做好帮教工作,必须引入专业的社会力量。也是在此时,一些地方检察机关开始尝试在办案中链接专业司法社工。” 2009年6月,时任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未检组负责人的杨新娥与时任首师大副教授席小华在一个研讨会上相遇。会上,杨新娥谈及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表示可以适用相对不起诉,但检察机关有两个难题不好把握:一是未成年人再犯可能性评估,二是谁来持续对其开展监督考察及帮教。 “我们从专业角度重点强调了社会工作介入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的专业优势,表示社会工作者可以帮助司法机关开展社会调查和帮教工作。没想到双方思想和行动的火花‘一触即燃’。”席小华欣喜于这“一拍即合”打破了社会工作和少年司法的隔离带。 “通过专业社工的介入,检察官更清晰地理解了涉罪未成年人的成长背景和犯罪原因,一些涉罪未成年人在认知和行为方面也发生了显著变化。”杨新娥说道。 检察官认识到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后,慢慢“放手”将涉罪未成年人帮教职责部分交由社工来承担。2010年,在与社工合作的基础上,海淀区检察院创建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4+1+N”模式,涵盖了司法、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三个组成部分,其中的“1”就是指依托一支专业的司法社工队伍,该院还成立“司法社工工作站”,由政府出资向首师大购买社工服务。 随后,海淀区检察院少年检察处与首师大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研究与服务中心相继成立。2012年,北京超越青少年社工事务所注册成立,双方开始长期规范化合作,也为全国各地蹚出了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社会工作与未成年人司法工作相契合的引领之路。 彼时,上海、湖北、河南、广东等地都在积极探索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在不断加强与共青团、关工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联系衔接的同时,还邀请热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干部群众等社会力量参与其中。一些地方检察机关还探索引入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参与,有的还利用爱心企业、社区服务站等建起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基地。 全国未检社会支持体系 “快速成长” 各地检察机关如火如荼的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探索成效显著,而最高检也在总结地方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开始强化顶层设计。 2012年,全国第一次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会议上,最高检提出要大力促进政法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和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建设。 2016年的全国未检工作30年座谈会上,最高检系统提出要大力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的发展思路,要求各地检察机关把未检社会化建设放在和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来谋划和推进。 至此,全国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期。 2018年2月,最高检与共青团中央签订了《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动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为整个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积累经验。 次年4月,最高检第九检察厅会同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部署在40个地方开展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同时委托首师大北京青少年社会工作研究院团队研发《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国家标准》(下称《国家标准》)。 2021年,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下称“两法”)正式实施,对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工作作出具体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也明确提出,要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完善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保护体系。 “这为我们进一步加强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提供了明确法律依据。”最高检第九检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前期试点效果良好,按照“试点引路、示范带动”的工作思路,最高检、共青团中央决定以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单位为基础,在80个地区共同开展未检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今年10月,我们将进行考核验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在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未成年人检察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何挺看来,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发展、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如司法社工人才储备不足,社会工作与未成年人司法理念的融合还有待提高,异地资源的调配仍需加强等。 “社工曾经特别困惑的一个问题就是:‘我’在未成年人案件办理过程中是什么人?直到‘两法’实施以及《国家标准》的试用,社工在未成年人司法中的地位才基本得以明确。”在何挺看来,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地区差异较大,还需进一步拉平地区之间的差异,让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摆脱仅仅依赖地方检察机关或某个机构、个人的情况。 做深做细 提高未检工作质量水平 未成年人小李2019年独自到萧山打工。8个月的时间里,他伙同五人在多个镇街盗窃摩托车七次,涉案财物价值两万余元。被害人报案后,小李等人被捕。2020年9月,案件移送到萧山区检察院。因小李父母拒绝到场参与讯问,萧山区检察院遂委托社工为小李提供合适成年人服务。 “讯问中,小李完全供述了犯罪事实,当检察官问到是否同意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时,他却没有回应,我运用法律和心理知识,帮助小李理解该制度的法律后果,使他能真实、准确地表达意愿。”萧山向阳花未成年人司法社工成员韩琛毅说。 多次沟通下,韩琛毅与小李及其家人建立了深厚的信任关系,结合前期社会调查情况,他与检察官共同商定了帮教目标和具体措施,帮助小李牢固树立法律意识、规则意识,拉进其与父亲的亲子关系,并根据小李个人意愿,为他链接了技师学院的线上课程。经考察帮教,萧山区检察院对小李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顶层设计的完善既是定盘星也是提速器。这几年,各地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深耕细作,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源被链接进来,未检社会支持体系更优更强,在精准帮教方面,使涉罪未成年人真正实现由内而外的转变方面,效果尤为明显。 当前,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整体还处于探索阶段,《国家标准》推动了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的有机结合和优势互补。让社工感到慰藉的,还有法律上的认可与明确。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可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为未成年人的心理辅导、康复救助、监护及收养评估等提供专业服务。不少社工表示,当前社会力量正参与到未成年人保护的各方面各环节,但具体的标准和规范仍需进一步细化。 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离不开社会力量的支撑。记者了解到,检察机关将不断丰富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内容,完善服务机制,搭建服务体系,促进未检社会支持体系高质量发展,悉心守护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 (据《检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