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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民政厅等三部门发文推动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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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
2022年08月09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江苏省民政厅等三部门发文推动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

    ■ 本报记者 李庆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落实民政部《“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等要求,日前,江苏省民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推动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有序组织高校大学生到社会组织开展就业对接、实习,推动社会组织切实发挥在促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中的积极作用。

    据悉,江苏省现有社会组织8.4万个,可吸纳75万人就业。《通知》要求,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各地要在社会组织登记审查中将新成立社会组织“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的法定准入条件落到实处,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政策落地与项目实施,带动开发专职就业岗位。要广泛动员、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指导社会组织结合高质量发展要求合理设置见习岗位条件,增强对高校毕业生吸引力。要落实落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台的稳岗扩就业政策,疏通政策“卡点”“堵点”,确保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享受相关政策红利。

    多层次搭建就业平台。《通知》明确,江苏各地要动员本地区各类社会组织因地制宜开展招聘对接活动,有序组织高校大学生到社会组织开展就业对接、实习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等活动。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与企业联系紧密的优势,加强部门工作对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工作,创新行业、产业、专业对接模式。发挥人力资源领域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社会组织联合会等专业社会组织优势作用。

    多方位提供就业服务。《通知》指出,要推动各级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行动,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家庭、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零就业家庭、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以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帮扶对象,优先提供就业岗位。要围绕市场需求,用好社会组织载体,加强针对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的技能培训,支持志愿服务组织深入高校、园区、企业、社区开展就业辅导服务。鼓励社会组织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加强人才供需对接,共建实训基地,推进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式人才培养,满足社会组织领域对急需紧缺人才需求,助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通知》强调,各地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激励和宣传引导,把促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摆在社会组织工作的突出位置,发挥部门合力,建立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就业职能部门、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等的协同机制,用足用好财政资金补助政策和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做好典型案例宣传,确保工作顺利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