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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01版) 民政部还会同财政部修订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强化资金直达和过程监管。加强与乡村振兴部门动态监测数据共享比对,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易返贫致贫人口纳入救助范围,截至目前共有6200多万低收入人口纳入动态监测预警范围。以“人情保”、“关系保”整治为重点,启动为期4年的综合治理工作。 截至5月底,全国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078万人,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722元、542元,同比分别增长5.5%、7.6%。 社会组织管理 会同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召开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会,继续动员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 印发《关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 为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积极贡献力量的通知》,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充分发挥独特优势助力经济运行。 会同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推动社会组织进一步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的通知》,召开系列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座谈会,动员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开发岗位、搭建平台、对接服务、促进就业,推动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组织会员企业开展行业专场招聘活动10场,引导会员企业面向高校毕业生提供10万余个就业岗位。 以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名义印发《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 启动实施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支持139个项目下沉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开展服务。 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依法处置非法社会组织1.8万多家。会同网信、电信主管部门,依法关停2022年第三批9家非法社会组织网站及新媒体账号,并清除相关关联网页。 持续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推动各地出清“僵尸型”社会组织3.2万家。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 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乡镇街道职权和工作方面规定精神的通知》,推动提升基层政权建设法治化工作水平。 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的通知》,明确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招录一批、发展城乡社区服务业吸纳一批等五方面支持引导政策。 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发挥好信息化对城乡社区治理服务的驱动引领作用。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防控能力建设关心关爱城乡社区工作者的通知》,会同有关部门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指引》,指导各地更加科学、精准地开展社区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城乡社区防控能力。 区划地名管理服务 推进实施修订后的《地名管理条例》,联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推进《中国地名大会》第三季节目制作。 依法推进冀豫线等13条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组织实施部分省界界桩更换。 指导各地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推进界线勘定和成果应用。 优化完善国家地名信息库,新增地名数据21.8万条。 社会事务管理 开展第十个“6.19”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 持续配合公安部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印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打拐解救人员关爱救助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打击治理拐卖人口工作决策部署,扎实做好被拐卖受害人救助安置工作。 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清明节祭扫工作,积极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扎实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管理工作政策法规。 大力推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婚俗改革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截至7月25日,全国累计“跨省”办理婚姻登记62749对。 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全程网办”,截至7月25日,全国共受理6008例残疾人两项补贴“全程网办”申请。 加快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加强特殊困难精神障碍患者服务保障,会同发展改革委下达2022年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资金3.15亿元,支持15个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新建和改扩建。 养老服务发展 召开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全体会议,推动做好“十四五”期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发展指标跟踪调度工作。 开展农村养老服务相关政策研究,推动构建布局完善、功能互补、统筹衔接的县乡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 稳步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推动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工作机制。 跟踪督导2021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项目执行进度和执行效果,启动实施2022年项目。 推动制定养老服务业纾困一揽子扶持政策,指导地方加大跟进服务支持力度。 持续集中规范整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问题,指导各地民政部门全面排查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风险隐患。 推进养老服务应急救援队伍和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 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 持续推动儿童福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健全完善养治康教一体化工作体系,提升孤弃儿童保障服务水平。 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联合15部门印发《关于做好暑期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部署做好暑期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各项工作。召开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实施一周年座谈会。 印发《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明确并压实相关部门责任。 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工作有序开展,目前已进入评估验收阶段。 以“喜迎二十大 同心护未来”为主题,广泛开展“六一”国际儿童节系列学习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 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 稳步开展2021年度慈善组织(基金会)年报年检工作,推进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和慈善组织年报年检系统联动升级。 指导各地大力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挖掘新增就业岗位潜力,加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力度。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举办2022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组织开展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启动实施2022年度脱贫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社会工作专业人员支持计划,选派755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三区”开展服务,为“三区”培训500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贾维周表示,民政部第三季度有关工作将围绕九方面开展: 一是抓好巡视整改工作。近日,中央第二巡视组向民政部反馈了巡视情况,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意见建议。民政部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整改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全面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层层压实责任。把巡视整改作为管党治党、履行职责、改进工作的重要抓手,坚持突出重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久久为功,确保巡视整改全面高质完成。 二是将持续落实国务院关于稳经济一揽子政策部署,重点加大对困难群众特别是失业人员、未就业大学生等群体的救助帮扶力度,做好生活困难的失业和灵活就业人员、易返贫致贫和低保边缘人口的动态监测和帮扶;指导各地开展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切实提高社会救助服务质量。 三是推进全国性社会组织、东部省(市)社会组织结对帮扶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抓好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和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引导社区社会组织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为平台,开展“文化铸魂”文明实践活动;持续做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查处全国性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等工作。 四是稳步推进民政领域乡村建设行动,助力夯实乡村全面振兴基层基础。召开发展社区服务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电视电话会议,系统深入实施“城乡社区专项计划”,多渠道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 五是持续做好修订后的《地名管理条例》宣传贯彻,推动制定相关配套制度文件;推进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有序推进省界界线联检,加强界线标志物管护。落实中央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部署,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 六是研究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区域中心站试点工作;深入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规范;举办全国婚姻管理工作示范培训班,继续推进婚俗改革试点工作;优化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指导未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省份建立机制。 七是推进全国养老服务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持续组织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继续推进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 八是研究制定儿童福利工作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评估验收及首次命名工作。 九是稳步推进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工作;组织召开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2022年中交流会;加强中西部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助力乡村人才振兴。 最后,关于如何促进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有关领导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陈越良表示,根据民政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社区可以成为广大青年就业创业的新天地。原则上2022年所有新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全部向高校毕业生开放,鼓励拿出较多数量岗位专门招聘有志热心服务居民群众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在城乡社区服务领域创业的,按规定落实税费优惠、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截至目前,全国共发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8.2万个,全部面向高校毕业生开放,其中2.5万个岗位专门招聘高校毕业生。 李健介绍,为鼓励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奉献基层,《通知》提出了五个方面的保障举措:一是鼓励各地结合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要求,调整完善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规划,及时补充社区工作力量。二是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立岗位薪酬制度并完善动态调整机制,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三是加强对在城乡社区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培训,帮助其尽快完成角色转换,做好投身城乡社区一线砥砺磨练、增长才干的职业准备。四是通过“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先进事迹宣传,大力选树宣传扎根城乡社区、干事创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典型,营造将个人成长成才融入党和国家事业的鲜明导向。五是设立一批城乡社区实习实践基地,引导在校大学生了解城乡社区居民需求和工作实际,激发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热情。 就《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指引》为社区工作者提供的指导和支持,李健表示,指引立足于前期各地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实践,指导社区工作者未雨绸缪,了解掌握社区重点人员、重点机构、重点场所,提前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同时从机制建设、任务分工、人员招募、预案演练等方面,明确常态化防控阶段做好社区防控准备的各项任务。此外,指引没有提出“一刀切”的硬性要求或量化指标,为各地社区工作者因地制宜继续探索社区防控经验做法预留了空间。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广大志愿服务组织和数以千万计的志愿者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号召,为疫情防控作出了重要贡献。2020年,民政部已印发《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指引》对疫情防控志愿服务进行指导。 李波表示,指引主要供村(居)委会使用,帮助社区进一步提升动员、组织、使用、管理志愿者的能力,更好地发挥志愿者在社区疫情防控中的作用。从目前情况看,社区防控志愿服务需要特别注意四个方面的要求。一要由社区统一调度使用,服从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和部署,参与社区疫情防控的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要全面纳入社区统一调度和使用。二要优化工作方式,按照社区工作者带志愿者的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引导志愿者在社区工作者的带领和指导下有序开展各类服务。三要加强关爱保障,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交通、就餐、保险等保障,合理安排志愿者的服务岗位和服务时间,维护志愿者合法权益。四要在平时下功夫,健全志愿者参与社区治理的常态化机制,为应急状态下快速实现平急转换,高效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奠定坚实基础。 ■ 本报记者 李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