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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全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近日,云南省民政厅制定了《民政领域服务保障稳经济20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在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用好用活财政资金和政策、加强就业岗位拓展、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做好民生领域服务工作以及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 其中,在加强就业岗位拓展方面,《措施》提出,要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就业。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加快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选聘任用、职业培训、岗位晋升、待遇保障、管理考核体系。按照每万城镇常住人口不少于18人的标准,规范配备社区专职工作者。 此外,《措施》还提出,要加大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加大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的民政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专业人才聘用力度,争取到2022年年底,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数量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70%。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规范化建设,探索通过项目化运作在50个乡镇(街道)社工站聘用至少三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切实为困难群众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实施好民政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三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等项目,及时足额向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拨付项目资金,切实缓解广大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生存困难。 此外,在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方面,《措施》提到,要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心理疏导。鼓励引导社工服务机构、社会心理类或心理卫生类等社会组织发挥专业优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困难群体提供心理疏导、关爱帮扶、减压增能等专业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枢纽型、公益慈善类等社会组织为心理疏导项目提供支持和帮助。各地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和项目资助时,可适当向心理疏导类项目倾斜。积极培育救助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鼓励救助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链接公益慈善资源,与政府、企业等救助帮扶资源深度融合。 (据云南省民政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