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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夯实治理基础,日前,湖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力争到2025年,全省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到2035年,基本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该《措施》提出,要完善党建引领的社会参与制度。坚持党建带群建,统筹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资源配置,支持群团组织承担公共服务职能。培育扶持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支持党组织健全、管理规范的社会组织优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服务项目,引导乡镇(街道)成立枢纽型社会组织,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培育孵化、人员培训、资金代管等综合服务。加强区域化党建工作,在农村推行党群连心“五个到户” (党员联系到户、民情走访到户、政策落实到户、产业对接到户、精准服务到户)工作机制;在城市推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制度,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常态长效。 增强基层公共服务能力也是其中重要一环。 《措施》要求,市州、县市区政府要规范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事项以及村(社区)公共服务和代办政务服务事项,将直接面向群众、基层能够承接的服务事项依法下放。优化乡镇(街道)政务服务流程,全面推进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理,加快推行市域通办,逐步推行跨区域办理。持续推进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范化建设,依托其开展就业、养老、医疗、托幼、文体等服务,加强对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关爱照护,做好传染病、慢性病防控等工作。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活动,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依法支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提供社区服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近年来,公益慈善力量成为推动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且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措施》要求,推进公益慈善事业发展。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持续实施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加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和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力度。加快实现村(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全覆盖,推动志愿服务关爱行动制度化、常态化开展。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社会组织、志愿者和驻村(社区)单位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途径,全面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 (据《湖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