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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广东召开省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组织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总结广东省社会组织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广东省政府分管领导出席会议,省民政厅党组书记丁红都主持会议,省民政厅厅长卓志强通报有关情况。 会议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工作,出台了广东省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任总召集人、37个省有关部门参加的省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近年来,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尽责,推动省社会组织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二是社会组织发展生态空间进一步净化,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扎实推进,违规涉企收费、评比表彰等行为得到有效清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和规范法人治理等效果明显。三是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信用监管体系逐步建立,社会组织管理由民政部门的“被动管理”向各部门齐抓共管、第三方评价、社会监督的“主动管理”模式转变。四是社会组织作用进一步发挥,在乡村振兴、大湾区建设、疫情防控、基层治理等各个方面表现突出。 会议强调,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新时代社会组织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持续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治理,走出一条符合广东实际、具有生机活力的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道路。一是坚持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要认真落实“管行业就要管党建”的要求,推动社会组织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突出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依法执业、诚信从业,引领社会组织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二是切实履行部门管理责任。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政府综合监管体系,建立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决策部署,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出台本领域内社会组织的管理办法,推动落实相关行业部门归口管理。三是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重大风险。要牢牢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部门间快速响应机制,推动社会组织跨部门抽查审计、联合执法、联合督导等成为工作常态。要规范社会组织举办“一讲两坛三会”,加大社会组织非营利监管力度,重视民办机构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常态化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四是强化社会组织引导培育和激励扶持。要立足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定位,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投身“双区”和“两个合作区”建设,助力广东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培育扶持基层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的社会组织。要重视疫情对社会组织的影响,帮助社会组织共克时艰。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正面宣传和适当激励表彰,增强社会组织的光荣感、归属感。 会议要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分工要求,主动担当、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狠抓落实。省民政厅要发挥联席会议牵头协调作用,加强政策解读、培训和服务工作,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深入开展社会组织政策理论研究,不断提升工作效能。各部门要树立“管好本级、指导下级”的思想,以上率下,加强指导,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开展典型宣传,营造社会组织发展的良好氛围,合力推动广东省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会上,广东省民政厅通报了省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以来的有关情况,会议审议了《促进广东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广东省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2022年工作要点》。广东省委网信办、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省文联等5家成员单位分别作交流发言。广东省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37个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据广东省民政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