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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4年实现全国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10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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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
2022年04月12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2022-2024年实现全国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100万人

    ■ 本报记者 李庆

    4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实现“十四五”时期残疾人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目标作出部署。

    《行动方案》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明确了2022—2024年开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专项行动的任务目标、主要措施和保障条件等内容。

    三年内新增残疾人就业

    100万人

    就业是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改善残疾人生活,帮助残疾人迈向共同富裕的关键。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工作。

    其中,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对健全特殊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强残疾人就业帮扶等提出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中央各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促进和发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辅助性就业、集中就业、自主就业、灵活就业等各类就业形式的专项政策;制定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用、税收优惠减免、政府采购优先、职业技能提升等各类扶持办法。

    2019年,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2021年10月,中国残联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五部门共同印发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目前,国家残疾人就业政策体系相对完备,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以有效汇集、落实、推广现有扶持政策,让更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实现就业应当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

    《行动方案》提出,将帮扶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城乡未就业残疾人作为今后三年阶段性工作的重点。

    《行动方案》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确保“十四五”期间编制50人(含)以上的省级、地市级机关和编制67人(含)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至少安排一名残疾人就业。

    就此,《行动方案》提出,以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城乡未就业残疾人为主要对象,更好发挥政府促进就业的作用,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益,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岗位。2022—2024年共实现全国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100万人,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持续提升,残疾人就业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推动形成理解、关心、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年内实施“十项行动”

    《行动方案》决定,在三年内实施“十项行动”:

    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首次明确要求建立统计和公示制度,切实增加机关和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透明度。同时对省、市、县、乡四级都提出了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具体要求;

    二是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

    三是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要求通过组织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拿出一批岗位定向招录残疾人就业,三年内争取集中帮助较大规模的残疾人就业,对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则通过及时足额缴纳残保金、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予以规范;

    四是残疾人组织助残就业行动,要求对近年来不同类别残疾人就业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进行整理推广,打造残疾妇女“美丽工坊”等品牌,帮助各地各类残疾人组织或助残就业组织找到工作方向,更有工作遵循;

    五是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要求地市级普遍开展辅助性就业项目劳动调配工作,以解决辅助性就业劳动项目不足的短板;

    六是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着重延续残疾人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和帮扶机制,以防止已经脱贫残疾人的再度返贫;

    七是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行动,提出对残疾人大学生提前开展就业服务和纳入公共就业服务的要求,以提高对残疾人大学生的就业服务质量和覆盖面;

    八是盲人按摩就业促进行动,着重提出加强盲人按摩机构建设和完善盲人医疗按摩制度,以补足盲人按摩基础能力建设的薄弱环节;

    九是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行动,通过开展“四个一”活动,对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进行准确摸底,同时要求加大就业服务的规范化、社会化水平;

    十是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出根据职业能力评估结果开展精准化培训,同时大力提倡残疾人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切实提升残疾人群体的就业能力。

    此外,《行动方案》明确了政策、资金、信息和组织等方面的保障条件。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各级人民政府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推动残疾人就业相关政策落实。各地要保障残疾人就业培训、就业服务、补贴奖励等相关资金投入,加大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的奖励力度。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实现残疾人就业数据互联互通。

    同时《行动方案》提出开展“2022残疾人就业宣传年”活动,多种形式加大对残疾人就业的宣传力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明确各项行动负责部门和职责分工,按年度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并在方案实施期间至少组织一次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和效果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