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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福建省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以下简称新“妇纲”)和《福建省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以下简称新“儿纲”),并由省政府颁布实施。 新“妇纲”共设置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8个领域,提出81项主要目标和103项策略措施;新“儿纲”共设置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7个领域,提出74项主要目标和94项策略措施。其中多次提到社会工作。 在妇女与健康方面,新“妇纲”规定,促进妇女心理健康。加大应用型心理健康和社会工作人员培养力度,促进医疗机构、心理健康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提供规范服务。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到2025年,全省80%以上的县(市、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为有需要的妇女提供心理康复服务。 在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方面,新“妇纲”明确,推动妇女有序参与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注重从女致富能手、经商务工女性、乡村女教师女医生、女社会工作者、女大学生村官、女退休干部职工等群体中培养选拔村(社区)干部。促进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中的女性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在妇女与社会保障方面,新“妇纲”指出,保障妇女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支持社会力量扩大普惠型养老服务供给,支持邻里之间的互助性养老。加大养老护理型人才和老年社会工作者培养力度,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养老服务队伍。 在儿童与安全方面,新“儿纲”规定,加强儿童生命教育。鼓励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开展儿童成长危机干预,为遭受重大变故儿童提供紧急救助和身心调适服务。 在儿童与福利方面,新“儿纲”将“为儿童服务的社会组织和儿童社会工作专业队伍明显壮大”设为主要目标。在策略措施方面提出,常态化开展寒暑假特别关爱行动,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以及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加强对留守儿童心理、情感、行为和安全自护的指导服务。 提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和基层儿童工作队伍服务能力。推进承担集中养育职能的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推进儿童养育、康复、教育、医疗、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 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儿童保护和服务工作。通过政府委托、项目合作、重点推介、孵化扶持等方式,积极培育为儿童服务的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儿童保护和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积极引导为儿童服务的社会组织面向城乡社区、家庭和学校提供服务。加强儿童社会工作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技能水平。 在儿童与家庭方面,新“儿纲”提出强化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支持保障。支持社会工作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和专业工作者依法依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在儿童与法律保护方面,新“儿纲”规定健全未成年人司法工作体系。加强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加强司法机关与政府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等的合作,共同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干预、社会观护、教育矫治、社区矫正等工作。(据福建省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