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第01版:头版
   第02版:专题
   第03版:专题
   第04版:新闻
   第05版:寄语
   第06版:年度关注
   第07版:年度关注
   第08版:年度关注
   第09版:社会组织
   第10版:社会组织
   第11版:社会组织
   第12版:企业
   第13版:企业
   第14版:企业
   第15版:人物
   第16版:人物
   第17版:人物
   第18版:公益项目
   第19版:公益项目
   第20版:学术机构
   第21版:学术机构
   第22版:展望
   第23版:展望
   第24版:
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版面目录

第01版
头版

第02版
专题

第03版
专题

第04版
新闻

第05版
寄语

第06版
年度关注

第07版
年度关注

第08版
年度关注

第09版
社会组织

第10版
社会组织

第11版
社会组织

第12版
企业

第13版
企业

第14版
企业

第15版
人物

第16版
人物

第17版
人物

第18版
公益项目

第19版
公益项目

第20版
学术机构

第21版
学术机构

第22版
展望

第23版
展望

第24版

新闻内容
2021年12月28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立章建制 举要治繁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年初,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2月25日,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家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其后,全国各地乡村振兴局相继亮相。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对重点工作进行部署。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正式实施,为乡村振兴之路提供法治保障。8月27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布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160个。年内,社会组织、企业及个人纷纷以多种形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