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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市政府正式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聚焦与妇女发展密切相关的健康、教育、经济、决策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等8个领域,提出了58项主要目标和63项策略措施;聚焦与儿童发展密切相关的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等7个领域,提出了48项主要目标和55项策略措施。其中5处提及社会工作。 在妇女与教育方面,《规划》提出,促进妇女心理健康。加强对青春期、孕产期和更年期妇女的心理关怀。制定实施员工心理援助计划,为女性员工提供健康宣传、心理评估、教育培训、咨询辅导等服务。加大专兼职社会工作者和心理工作者的培养力度,鼓励社会力量为有需要的妇女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在妇女与社会保障方面,《规划》明确,完善困境妇女的社会救助网络。完善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制度,解决生活困难妇女特殊困难。发挥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的作用,为有特殊需要的失独家庭提供关爱服务,为弱势妇女群体提供能力提升、权益保障、精神关爱、家庭支持等专业服务。 在儿童与福利方面,《规划》将“巩固提高城乡社区儿童之家有效覆盖率,儿童社会工作专业队伍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作为主要目标之一。 具体策略中提到:提高儿童之家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健全政府主导,部门统筹,社区公共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多元参与,共同建设儿童之家的工作格局,巩固提高城乡社区儿童之家覆盖率。完善儿童之家建设标准、工作制度和管理规范,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提升儿童之家管理和使用效能。把儿童之家纳入社会治理范畴,发挥社区(村)儿童主任、社会工作者及相关社会组织等方面的作用,为困境儿童提供关爱保护基本服务。 夯实儿童福利服务基础。进一步加强儿童福利和保护工作的基层队伍建设,研究建立儿童主任工作激励机制,乡镇(街道)全部配备儿童督导员,社区(村)全部配备儿童主任。探索“儿童主任+专业社工”联动工作模式,积极培育儿童服务类的社工机构、心理机构、法律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每个区至少有1家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每个乡镇(街道)至少配备1名社会工作者。培育、引导、规范有关社会组织为未成年人的心理辅导、康复救助、监护及收养评估等提供专业服务。 (据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