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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最高检、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联合印发《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典型案例》,以此引导各级检察机关、妇联组织、关工委充分认识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重要意义,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推动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五起典型案例有聚焦引导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源头预防家庭暴力犯罪案件,如朱某某、徐某某虐待案;有聚焦构建规范化工作机制,有力解决未成年人失管问题案件,如陈某盗窃案;有聚焦提高家庭教育指导针对性,推动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矫治案件,如李某涉嫌抢夺罪被不起诉案;有聚焦督促监护与家庭教育指导有机结合,促进落实家庭保护责任案件,如陈某甲涉嫌盗窃被不起诉案;有聚焦整合优质资源,推动家庭教育指导专业化发展案件,如未成年人张某某被性侵案。 最高检、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妇联组织、关工委以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为参考,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积极探索,以个案指导为切口逐步积累经验,建立本地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形成长效、稳定的制度和做法;探索行之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模式和方法,及时总结经验,推动理论研究;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人才优势,大力培养专家人才、服务队伍,夯实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基础。 “家庭监护缺失或教育不当,是产生‘问题孩子’的一大原因。”最高检第九检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强化家庭教育指导是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具体举措,也是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新需求的现实需要,更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提出的明确要求。检察机关将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同联动,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据人民网) 附: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典型案例 一、朱某某、徐某某虐待案——引导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源头预防家庭暴力犯罪 二、陈某盗窃案——构建规范化工作机制,有力解决未成年人失管问题 三、李某涉嫌抢夺罪被不起诉案——提高家庭教育指导针对性,推动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矫治 四、陈某甲涉嫌盗窃被不起诉案——督促监护与家庭教育指导有机结合,促进落实家庭保护责任 五、未成年人张某某被性侵案——整合优质资源,推动家庭教育指导专业化发展 |